关于公开征求《赤峰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意见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赤峰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进行调整(拟纳入7家、移出2家),现对相关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赤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反映。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调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吕书媛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131号
电话:0476-8282270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