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网名为“冯云龙”的快手用户在网络上发布多篇视频,反映“赤峰市红山区拉土掩埋建筑垃圾”,主要内容为“文钟村敖包山南沟工业废渣、建筑垃圾至今未清理,城管雇人拉土掩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赤峰市中昌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位于红山区文钟镇文钟村十五里铺,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4025706479817。视频内容为赤峰市中昌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化工”)2018年7月在文钟镇南山南坡贮存脱硫石膏与白灰。
2017年3月,中昌化工与文钟村村委会签订《土地经营使用权有偿流转合同》,取得文钟镇文钟村南沟的“土地经营使用权”,有效期30年。2018年7月,该公司在文钟镇南山南坡在新建“三合土”建设项目,在沟内堆存脱硫石膏与白灰等生产原料。中昌化工“三合土”建设项目涉嫌“未批先建”,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已于2019年3月19日向中昌化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对贮存白灰进行清理,恢复原状,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1.5万元处罚。该公司已于2019年5月末清理完毕,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现场核实情况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曾于2019年7月18日租赁挖掘机一台,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中梅花点法,对文钟村敖包山南沟进行挖掘,未发现沟内掩埋建筑垃圾、工业废渣。
2024年5月29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文钟镇南山南沟进行现场踏查,因该地点土地性质为林地,自2019年7月后已种植树木还林,现场未发现掩埋建筑垃圾、工业废渣问题。
已完成整改,该地点土地性质为林地,已按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红山区分局要求种植树木还林。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建筑和生活垃圾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与属地和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辖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