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天然砂开采及加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林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关于规范我市天然砂行业健康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赤环发〔2021〕26号)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天然砂行业健康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3月7日,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131号
联系电话:0476-8333958
电子邮箱:zhk_607@163.com
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天然砂征求意见”字样。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