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促进全市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严格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做好矿山项目环评审批工作,认真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
二是规范整治矿山企业入河排污口。印发《赤峰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实施方案》,排查出10家矿山企业入河排污口15个,目前已规范整治12个,依法取缔3个。
三是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印发实施《赤峰市2023年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尾矿库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发现19座尾矿库存在26个污染隐患,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2017-2023年我市对生态环境部下发的1910余处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进行了核查,其中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类问题80余个。截至2023年底,聚焦问题整改完成率和验收销号率均为100%。
下一步,我局将靠前服务,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落地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加强矿山企业环境监管,督促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助推我市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