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环评机构监管工作会议
为加强对环评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从业行为,强化环评文件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环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提升环评编制质量。近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环评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市局、旗县区分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全市环评单位负责人和环评编制人员共94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信用不容乱象搅局,对环评失信行为零容忍,切实保障环评编制质量。环评单位要立即行动开展自查自纠,从严审查环评文件,坚决遏制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不负责任的行为。对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公司和存在“挂靠”等违规行为的环评工程师零容忍,对诚信档案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强化靶向监管。一旦发现环评文件由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编制的,一律不予受理。
会议要求,环评审批人员应认真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环评文件编制监管要求,督促建设单位自觉提升责任意识,在受理和审批环节做好环评文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工作,持续开展常态化复核、抽查,加大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质量意识和业务能力,及时掌握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严格把关。技术评估单位和专家应该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技术审查工作。环评编制单位要强化法制意识,保证环评文件真实、客观、全面、规范,切实担负起环评文件的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