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全区湿地保护不够有力,全区湿地保护率仅为31.3%,未完成35%的目标任务”。赤峰市诚恳接受、迅速行动,抓重点攻难点,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湿地保护率和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提升。一是湿地保护力度全面加强。将湿地保护作为林草长制的重点内容,对湿地资源实施清单式管理,有效保障湿地保护工作开展。将市本级湿地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印发《赤峰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5年)》,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发挥湿地功能出发,对湿地资源进行全面布局,划定了湿地保护空间布局和重要湿地保护名录,提出了湿地资源保护、修复与治理措施并稳步推进。二是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加快构建。为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完善湿地分级管理,公布和认定一批重要湿地和小微湿地。2021年内蒙古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自治区列入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2022年11月赤峰市又公布盟市重要湿地4处,同时积极开展自治区重要湿地申报和小微湿地认定工作,目前已认定小微湿地1处,力争年底前申报成功自治区重要湿地1处、认定小微湿地10处。三是湿地保护投入效益显著。累计投入1.39亿元建设的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于2023年初通过自治区检查组验收,涵养水源、栖息鸟类等生态功能进一步加强。累计投入了4740万元实施的内蒙古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有效恢复了达里湖湿地面积和湿地生态功能,改善和扩大了珍稀鸟类栖息繁衍场所,达里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全面提升。
截至目前,赤峰市湿地保护率已达到38.2%,提前两年达到湿地保护率35%的整改目标;白音敖包、黄岗梁、乌兰布统、赛罕乌拉、乌兰坝、黑里河等森林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中恢复了丰富的柳灌丛沼泽湿地;赤峰市水禽种类增加至143种,水禽重要栖息地数量增加至4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