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科学、精准争取上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我县生态领域污染防治项目实施。
3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先后对涉水、涉大气、涉土、涉固体废物等方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集中研判、集中谋划工作。同时,积极主动与县直有关单位、乡镇政府及项目申报单位对接,对专项资金政策支持方向、申报入库程序进行详细解读,逐一回答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的问题,协助项目申报单位开展项目申报组卷及报审工作。
经筛选,确定符合入库方向的项目2个,其中水污染防治项目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1个。目前,项目申报单位已完成通过自治区专家审查会,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资料修改完善。
供稿:王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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