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元宝山区委书记徐立军主持召开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130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2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王艳波通报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志伟出席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自治区会议精神。会议传达学习了6月12日、6月2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孙绍骋书记关于“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的重要指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环境问题,要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深入开展违规取用水问题专项整治,要重拳整治毁林毁草问题,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要借鉴乌海市整改经验,系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会议指出,虽然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不直接涉及我区,但必须引以为戒,立即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违规取水、毁林毁草、大气污染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总结固化前期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会议研究建立了三项长效机制,一是清单管理机制,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动态更新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适时开展“回头看”;二是常态排查机制,由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农牧局继续牵头,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实现闭环管理;三是督导问责机制,对整改滞后任务预警提醒,对推进不力问题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严肃追责。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徐立军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定要强化认识、深化理解,坚决捍卫生态环境国之大者;要正视问题、精准出击,实事求是狠抓环境问题整改;要坚定不移,守正创新,推动绿色循环发展提质增效;要明确主体,夯实责任,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全区上下要同题共答、同责共担、同向发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