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日完成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经严格筛选与审定,全市共有46家环境管理规范、环保信誉良好的企业被纳入最新一期正面清单。
此次调整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要求,旨在建立并完善“守法激励、违法严惩”的差异化监管机制。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污染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领域。对于这些环保“优等生”,生态环境部门将采取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的执法方式,大幅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切实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在减少现场干预的同时,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同步增强。市生态环境局将充分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清单内企业实行“远程盯守、实时预警”的智慧监管模式,确保对企业环境行为及环境风险实现“无处不在”的动态感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违法线索,将立即启动现场核查并依法处理,督促企业整改,形成监管闭环。
此次将46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不仅是对其长期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认可与激励,更是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激发企业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树立环保守法标杆。
下一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动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赤峰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