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积极构建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1年,赤峰市政府印发实施《赤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赤政办发〔2021〕27号)和《赤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赤政办发〔2021〕58号),标志着我市初步建立了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2023年,我市启动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并发布了《赤峰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及《赤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将全市环境管控单元由269个优化调整至280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87个、重点管控单元183个、一般管控单元10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更新发布,为发展“画边框”“明底线”,使我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有了一把绿色标尺,为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了制度保障。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环评审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项目环境准入的重要依据。2025年以来,我市共审批环评项目307个,在项目审批中均严格落实了赤峰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从源头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同时,在重大项目选址决策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成为不可或缺的依据,所有重大项目在前期论证阶段都须开展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今年以来,我市累计使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平台提供查询服务400余次,确保项目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有效发挥了分区管控的源头预防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建立与更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绿色标尺”,强化了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的制度保障。赤峰市将持续深化成果应用,推动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融入各类规划、政策和监管全过程,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护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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