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5年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带头传达、领学、研讨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常态化。始终坚持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领域工作汇报,分析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2025年,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共计8次。
始终将规范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将案卷评查、执法督察、企业回访等做法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持续巩固整治成果。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提高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继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引导守法并重,深化“执法+服务”模式,加强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实际困难,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
我局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通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生态环境局窗口,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认真落实“蒙速办·四办”工作要求,推行不见面审批,减少环节、材料、费用和时间。积极引导环境保护相关中介机构入驻中介服务超市,为业主提供更多选择。畅通政务公开渠道,设立了咨询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官网咨询专栏等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精准解决环保问题。
制定了《赤峰市生态环境领域诚信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制定任务时限,定期调度推进,确保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排污单位、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任务。持续深化信用修复流程解读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积极营造全市“生态环境守信”良好社会氛围。
(一)全市行政处罚及曝光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3件。其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96件,处罚金额668.16万元;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1件;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不予行政处罚案件9件。
根据曝光管理制度,每月对全市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履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按月在市局网站进行公开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2025年以来已对86起典型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
(二)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将排污许可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纳入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检查范围。
(三)继续落实执法正面清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完成了正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调整后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共65家。对清单内外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原则上以非现场检查方式为主,2025年以来,对全市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共计36家次。
(四)做好依法履职过程中的普法工作。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检查等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通过向企业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资料、面对面法律法规解读等方式,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环境守法意识。对具有启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专栏进行公开宣传,结合案件进行充分释法分析,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引导公众理性维护生态环境合法权益。2025年以来已发布11起相关典型案例。
(一)理论学习成果向实践转化不够充分,学用结合有待加强,对基层法治建设的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工作创新性不足,特色亮点不够突出。
(二)学法内容与实际执法需求衔接不够紧密,培训形式创新不足,互动性、实践性有待提升,学法效果评估机制不够完善。
(三)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公职律师专业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行政案件应诉准备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有待提升,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和整改机制需要完善。
(五)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法清单内容的针对性需要加强,普法形式创新不足,实效性有待提高。
(六)信用评价结果运用需要进一步深化,信用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诚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要扩大。
(一)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行能力,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
(二)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如制作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法治讲座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