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已入市本级项目储备库的 “赤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应急焚烧炉后段烟气处理”等3个污染防治项目,给予2021年市本级(第二批)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76-8880018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8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