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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时间: 2021-06-06 11:36 来源: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 [ 打印]

赤峰市

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2020年)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二O二一年一月




目    录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1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4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5

四、噪声............................................................................................ 7

五、农村环境质量.......................................................................... 10

六、生态环境质量.......................................................................... 12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一) 环境空气

2020年,我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可吸入颗粒物仍然是我市环境空气的首要污染物。好于Ⅱ级天数为348天,占监测总天数的95.1%,与去年同期相比(342天,93.7%),增加了1.4个百分点。

1、监测概况

二氧化硫

2020年,赤峰市城区二氧化硫年度监测均值为15微克/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所规定的浓度限值(60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超标率0.0%。

②二氧化氮

2020年,赤峰市城区二氧化氮年度监测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所规定的浓度限值(40微克/立方米)。城区各测点日监测值亦均达标。

③可吸入颗粒物

2020年,赤峰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监测均值为54微克/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所规定的浓度限值(70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超标率0.3%。

④ 一氧化碳

2020年,赤峰市城区一氧化碳年度监测均值为0.679毫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未规定其年均值限值。城区各测点日均值仅松山路超标,超标0.3倍。

⑤ 臭氧

2020年,赤峰市城区臭氧年度监测均值为86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未规定其年均值限值。日均值超标率为3.3%。

⑥ 细颗粒物

2020年,赤峰市城区细颗粒物年度监测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所规定的浓度限值(35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超标率1.6%。

 (二) 降水

2020年,我站共监测降水55点位·次,pH值范围在6.12~7.52之间,pH均值为6.83,未出现酸雨现象。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20年,赤峰市第一水厂、赤峰市第二水厂、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和赤峰市九龙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地下水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水质量综合评价达到Ⅲ类水质,水质达标率100%。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 河流

2020年,黑里河、老虎山河2020年水质为优,西拉木伦河、乌尔吉木伦河、阴河、西路嘎河、锡伯河、蚌河水质状况为良好,贡格尔河、亮子河为轻度污染,英金河为重度污染。老哈河的5个监测断面中,甸子断面水质为优、兴隆坡、东山湾大桥、大兴南断面为轻度污染、东八家断面无水。

2020年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状况以优及良好为主。20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5个、Ⅲ类水质断面5个、Ⅳ类水质断面7个、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无水断面2个,分别占总数的25%、25%、35%和10%。

老哈河兴隆坡、东山湾大桥、大兴南断面、乌尔吉沐沦河天合龙断面、阴河蒙古营子断面、贡格尔河贡格尔河断面、英金河小南荒断面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属Ⅳ类水质;亮子河亮子河断面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属劣Ⅴ类水质;其余断面水质优良。

2020年我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的6个断面中,东山湾大桥、大兴南、海日苏、老虎山河大桥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天合龙断面水质为Ⅳ类,未达到Ⅲ类水质的目标要求;大兴北2020年无水。

(二) 红山水库

2020年,红山水库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及氟化物,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超出倍数为:总磷0.9倍、化学需氧量0.5倍、氟化物0.4倍。营养状态均为轻度富营养,红山水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6.6。

(三) 达里湖

2020年,达里诺尔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氟化物,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超出倍数为:总磷39.4倍、化学需氧量9.2倍和氟化物3.2倍。达里诺尔营养状态为重度富营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71.9。


四、噪声

(一) 功能区噪声

2020年,赤峰市各功能区噪声年均值基本不均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声学质量严重下滑。

1类区各季度均出现了超标现象,全年超标情况非常不稳定; 4季度超标率为100%;2类区1、2、4季度均出现了超标现象,超标率最高出现在2季度,超标率为95.8%;3类区声学环境质量较好,1、4季度出现超标情况,超标率最高出现在4季度,超标率为66.7%;4类区1、2、4季度均出现超标情况,其中第四季度超标率为33.3%。

(二) 区域环境噪声

2020年,赤峰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市平均等效声级为57.3 dB(A),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中城市区域环境总体水平等级划分的规定进行评价,区域环境噪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般”。

2020年,赤峰市区域噪声共布设284个监测网格,等效声级集中在45-70 dB(A)范围内,属于“好”的网格数为39个,占全市网格总数的17.8%;属于“较好”的网格为73个,占全市网格总数的28.5%;属于“一般”的网格为84个,占全市网格总数的29.8%,属于“较差”的网格为48个,占全市总网格数的15.4%,属于“差”的网格为32个,占全市总网格数的7.2%。

2020年,在赤峰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源中,以生活噪声为主要噪声源的网格占网格总数的68.7%;以交通噪声为主要噪声源的网格占网格总数的26.4%;以工业噪声为主要噪声源的网格占网格总数的3.5%;以施工噪声为主要噪声源的网格占网格总数的1.4%。由此可见,生活噪声所占比例最大,是影响范围最广的噪声源,其次是交通噪声。

(三) 道路交通噪声

2020年,赤峰市道路交通噪声全市平均等效声级为65.3dB(A),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中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的规定进行评价,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2020年,赤峰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45~75 dB(A)范围内,分布在60~65 dB(A)内的路段最长,占监测道路总长的45.4%,在55 dB(A)内的路段最短,占总监测路段长度的0.7%。


五、农村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

赤峰市4个村庄获得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分别为克什克腾旗达里湖渔场居委会、阿鲁科尔沁旗五一村、太平庄村和查干诺尔嘎查。4个村庄细颗粒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含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二)地表水

除达里诺尔湖外,监测的各个断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监测缺项。乌力吉沐沦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巴彦花水库、扎嘎斯台诺尔点位、达里湖主湖区监测断面均存在超标现象。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只有达里湖符合评价要求,其余断面均不符合评价要求。达里湖主湖区水质为劣V类水体,为重度污染。

(三)饮用水源地

8个监测村庄中除查干诺尔嘎查、五一村和太平庄村3个监测点位的氟化物超标外,其它监测点位及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Ⅲ类标准要求。

开展万人千吨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的7个水源地中,所有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Ⅲ类标准要求。

(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

喀喇沁旗5家污水处理站(美林镇(冰雪小镇)污水处理站、美林镇镇区锡伯河北污水处理站、乃林污水处理站、牛营子镇(罗营子街区)污水处理站、王爷府镇王爷府村污水处理站)和克什克腾旗1家污水处理站(克什克腾旗天露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六、生态环境质量

2019年,赤峰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53.3,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为一般,植被覆盖度中等,生物多样性一般水平,较适合人类生活,但有不适合人类生活的制约因子出现。

2019年,喀喇沁旗、宁城县、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3.6、59.1和55.3,级别为良;其余旗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范围为 44.8~54.9,级别均为一般。生态环境质量由好到差排序为:林西县>敖汉旗>赤峰市辖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巴林左旗>翁牛特旗。

受数据收集时间所限,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较其他环境要素滞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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