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赤峰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赤峰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赤峰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
三、基本原则
系统治理、协同增效。
源头防控、创新驱动。
先行先试、示范引领。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实现;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7大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二是减污降碳源头防控。主要是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革命,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三是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分别从工业、交通运输、住建、农业、生态等领域提出减污降碳的政策措施。四是环境治理路径优化。不断优化大气、水、固废、土壤等领域减污降碳技术路径,协同推进环境治理与碳减排工作。五是开展模式创新。探索区域、城市、产业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模式。六是政策保障。主要从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强化经济政策,提升监测、统计、核查、核算和报告基础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支撑保障措施。七是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考核等3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