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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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 1 | 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十地银铅锌矿30万t/a采矿改建项目 | 公司银铅锌矿30万t/a采矿项目于2015年取得原环保厅批复,2019年完成验收,正常生产至今。原有工程设置两个采区,矿区总面积4.4750km2,其中,一采区3.36km2,二采区1.115km2。 本次拟将原采矿权内一采区、二采区及近年新增探矿权整合为一个采矿区,整合后矿区面积5.2399km2。仍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保持1000t/d,30万t/a不变,矿区面积增加0.7649km2。开采深度由1460m-886m标高改为1445m-875m标高。改建前采矿方法为平硐-中央竖井+斜井联合开拓系统,改建后采用平硐-竖井-斜井联合开拓系统。改建前总服务年限24.2年,其中,首采矿体服务年限20.7年,现剩余服务年限17.30年,改建后开采矿体服务年限18.1年。本次改建新建5个平硐、1个回风斜井、1处矿石临时堆场、1处废石临时堆场、敷设120m运输铁轨;拟新增采矿设备:凿岩机61台、装岩机14台、提升机5台、矿车130辆、空压机11台。其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原有工程。本次改建不新增劳动人员,工作天数仍为300天不变。项目总投资2108.28万元。 市自然资源局以赤自然资储评字[2023]015号文件出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 建设情况:未建 |
项目位于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十地村。 | 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一废气:①井下作业粉尘:采取湿式凿岩、爆堆及出矿洒水、定期清洗巷道壁、提高巷道空气含水率,可有效降低井下作业粉尘;②矿石及废石临时堆场扬尘:降低装卸高度,规范装卸作业,工作面及时洒水抑尘;③运输扬尘:规范行车路线,道路两侧绿化,定期清扫,限制车速。 二废水:①生产季矿井涌水477.13m3/d经地下水仓沉淀处理,用于湿式凿岩、抑尘、绿化及选矿用水,不排放;非生产季及矿井涌水量大于采矿、选矿、充填站生产用水时,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后排入矿区东侧大城河。2024年5月,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以赤环许字[2024]13号文件准许设置入河排污口,文件提出:项目年排放污水量8.34万吨,其中,COD不得超过0.984t/a、氨氮不得超过0.0817t/a、铅不得超过6.9×10-4t/a;②生活污水依托场区现有设施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固废:①采矿废石3万t/a经鉴定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存于废石临时堆场内,破碎后运至充填站作为井下采空区回填,废石场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②矿井涌水沉淀污泥3.45t/a不出井,回填采空区;③废机油2.5t/a、废油桶15个/a暂存于矿区已有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④生活垃圾48t/a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施工期及运营期积极实施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期满后及时进行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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