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辽市航轩商贸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能源托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0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8465995
通讯地址:松山区广场路32号(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环评股)
邮 编:024005
建设项目名称 |
通辽市航轩商贸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能源托管项目 | |||
项目建设单位 |
通辽市航轩商贸有限公司 |
项目环评单位 |
赤峰科林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建设地点 |
松山区夏家店乡水泉村中小企业创业园区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48866098 | |
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租赁一座300平方米锅炉房,内设灰渣存储区、燃料堆放区,锅炉房内新建1台3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套设置生物质燃烧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等设备 | |||
项目拟采取的 环境保护措施 |
一、废气: 1) 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30m排气筒(DA001)排放,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值。 2)及时对厂区及周边道路清扫并洒水抑尘,减少道路表面粉尘量;燃料堆放区袋装暂存于密闭房内,周边洒水抑尘;燃料上料区皮带运输机密闭,位于密闭房内,周边洒水抑尘;灰渣存储区袋装暂存于密闭房内,周边洒水抑尘;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废水: 1) 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制备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放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固废: 1)废包装袋暂存于锅炉房内后外售废品回收站,锅炉炉渣、锅炉除尘器下灰袋装暂存至灰渣存储区,作为肥料原料提供给周边农户,废树脂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利用,暂存厂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四、噪声:。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厂房建筑隔音,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生态: 1)一般防渗区:锅炉房、灰渣存储区、燃料堆放区等(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10-7m/s) 2)简单防渗区:运输道路(一般地面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