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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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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拟对敖汉旗长胜镇清河村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09:25

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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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15日我局拟对敖汉旗长胜镇清河村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5901908  

通讯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新州街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

邮 编:024300

邮箱地址:ahqhjbhj@163.com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敖汉旗长胜镇清河村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总占地37725.39m2,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566.254m2。建设标准化蛋鸡舍2栋,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库房、储蛋库、危废暂存间等辅助及储运工程,同步建设1座污水暂存池、1个好氧堆肥间等环保工程。鸡舍供暖采用智能温控系统,办公生活区采用1台空气能供暖设备供暖。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蛋鸡20万只,年产鸡蛋3500吨。

敖汉旗长胜镇清河村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选址于赤峰市敖汉旗长胜镇清河村东兴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23′44.047″,北纬42°52′9.910″。

敖汉旗长胜镇人民政府


赤峰科林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认真执行《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各产尘点粉尘的产生与排放,采取遮盖等措施控制运输过程中物料洒落和扬尘,各类物料临时贮存场所要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避免雨天及大风天气施工。

2.施工期施工废水循环利用,生活废水排入厂区临时防渗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民清掏进行沤肥。

3.及时将建筑垃圾、弃土及生活垃圾排放到指定地点。

4.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布局,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鸡舍通风,鸡粪采用干清粪模式,鸡舍、污粪处理系统及周边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废水收集池加盖处理,不长期贮存污水,堆肥间采取封闭结构并采用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日产日清,污水暂存池、堆肥间废气经引风机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应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畜禽粪便的贮存相关要求。

2.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养殖废水全部进入废水收集池暂存,泵入相邻堆肥间用于堆肥间好氧堆肥后的全部由附近农户作为肥料施用于农田;生活污水经过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沤制农肥;涉水构筑物必须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做好日常维护。

场区地下水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的监测方案布设监测井并保证监测频次,确保不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择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隔音、减振处理,厂界噪声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要根据其固废性质,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做好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处置工作及临时贮存场的“三防”措施。病死鸡经收集后暂存于冷柜中,定期交由病死畜禽无害化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按当地政府要求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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