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对敖汉旗光源工贸有限公司毛头山金矿堆浸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备案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序号 |
后评价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公示日期 |
1 |
敖汉旗光源工贸有限公司毛头山金矿堆㓎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下洼镇风水山村 |
敖汉旗光源工贸有限公司 |
赤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15日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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