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26日我局拟对敖汉旗杨兴达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收储3万吨杂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8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5901908
通讯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新州街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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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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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杨兴达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收储3万吨杂粮建设项目 |
项目占地面积7258.7m2,主要建设滚筒筛1台、烘干塔1座、提升机5台以及原料库、成品库、筒仓、热风炉房、化验室、办公生活区等,安装3t/h生物质热风炉1台,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抑尘网等环保设施,项目日最大烘干能力300t/d,年最大烘干粮食量为3万t,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
敖汉旗杨兴达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收储3万吨杂粮建设项目位于赤峰市敖汉旗贝子府镇西荒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20°21′17.338″,N42°6′39.823″。 |
敖汉旗杨兴达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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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热风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清选、卸粮、上料等产尘工序做好围挡工作,降低卸料落差,烘干粉尘采取自带折流挡板+防尘网措施,原料和成品需入库,生产车间、传送设备全部密闭,大气无组织污染物应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限制要求,清灰工作在密闭热风炉房内进行,灰渣采取袋装,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无组织要求。生物质燃料投料口、燃料库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水污染防治方面。涉水构筑物做好防渗,及时维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合理设置厂房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基础减振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按报告表要求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做好防渗,鼓励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后按当地政府要求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