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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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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元宝山区分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风电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元宝山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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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家能源集团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风电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 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2023年6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3518719

通讯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西段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元宝山区分局

邮 编:024076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国家能源集团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风电部分)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有建设用地,其中风电场位于元宝山三期灰场、一期灰场范围内,降压站位于元宝山发电厂厂区范围内,集电线路塔位于输灰管路用地范围内。项目地理坐标为风电场E119°22′51.532″,N42°19′57.925″降压站E119°19′44.659″,N 42°18′5.471″。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0MW,设计安装5台6.0MW的风电机组,风机叶轮直径为200m,轮毂安装高度115m。配套工程包括5台箱式变压器及1座35kV降压站,采用无人值守模式,项目通过场内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元宝山电厂厂区本期新建的35kV降压变高压侧母线。项目总投资15499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0.5%。

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有建设用地,其中风电场位于元宝山三期灰场、一期灰场范围内,降压站位于元宝山发电厂厂区范围内,集电线路塔位于输灰管路用地范围内。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智联明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废气治理:检修道路采用200mm厚泥结碎石路面,车辆按照固定路线行驶,定期洒水抑尘。

废水治理:运营期不产生废水,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采取基础防渗+2mm的HDPE人工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其渗透系数≤10-10cm/s,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防治:风机、箱变等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降噪。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处理站处置;

运营期检修人员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由检修人员携带离场,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元宝山火电厂现有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危废产生量较小,项目降压站位于元宝山电厂厂区#4主变东侧区域,元宝山电厂厂区内现有3座危废暂存库,2021年9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1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号危险废物储存库占地面积125m2,采用20cm高围堰分割为两部分区域,1#区域用于暂存废矿物油(库内西侧)、2#区域用于暂存矿物油油桶(库内东侧);2号危险废物储存库占地面积110m2,用于暂存废催化剂;3号危险废物储存库占地面积50m2,内部分为两个隔间,1#区域用于暂存铅蓄电池(库内东侧)、2#区域

用于暂存废电路板(库内西侧);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每2个月转移一次,其中1号库房1#区废矿物油最大储存量为50t/a,3号库房1#区最大储存量为15t/a,本项目产生危废量较小,余量可满足本项目需求,依托可行;事故废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态保护:施工结束后,分别对风电机组、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施工道路、吊装平台等周边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

环境风险:每台箱式变压器下方布置1座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容积为3m3。降压站主变设置事故油池1座,容积是40m3。事故油池采取基础防渗+2mm的HDPE人工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K≤1×10-10cm/s,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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