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内蒙古赤峰林西县20万千瓦光伏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5839922
通讯地址:赤峰市林西县宝林路1号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
邮 编:025250
序号 |
建设项 目名称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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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内蒙古赤峰林西县20万千瓦光伏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 |
总投资为5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2万元,占总投资的0.8%。本期工程规划总容量200MW,采用610Wp的双面半片光伏组件,组件总数量 384072块,直流侧容量 234.28392MWp。采用组串式逆变器,交流侧额定容量 300kW,共安装666台,将光伏组件所发电力逆变为800V 交流电后,通过低压交流电缆接入箱式升压变电站,升压至 35kV 后接入集电线路。本工程箱式变电站根据所连光伏组件规模配置,单台容量选取 3300kVA/3000kVA,共使用61 台。 箱变就近布置在光伏方阵旁,靠近检修道路布置,箱变高压侧35kV集电线路采用电缆直埋的敷设方式。 本工程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方案,共分为8个回路。各回集电线路在升压站围墙处进入站内电缆沟,最终接入35kV进线开关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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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孤榆树村 |
林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博茂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期: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施工材料堆存,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栏或设置屏障,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箱集中存放,及时清运。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生产废水主要由混凝土运输车、搅拌机和施工机械的冲洗等产生,但总量很小。施工布置较为分散,范围也较广,同时施工期设废水沉淀池,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的方式,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尽量缩短工期;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经过村庄时,要求司机少按喇叭,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禁止夜间运输,最大限度地减少流动噪声源。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土石方开挖并回填后剩余的弃渣可作为场区附近低洼地段的填土,回填摊平后植草;对于少量建筑垃圾和开挖块石弃渣,其中有部分建筑材料可回收利用,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在施工期,施工生活区设垃圾桶,垃圾应及时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在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禁止车辆在站区内行驶;常规气象条件下应限制车速以减少扬尘,同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尤其加强距施工道路较近的村庄路段的洒水抑尘措施,控制车速。 光伏区临近水源涵养区一侧路段降低巡检车辆车速,减少扬尘逸散,保证洒水抑尘措施。 二、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光伏板冲洗废水。光伏板冲洗废水仅含有少量SS,直接排至光伏板下面,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三、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尽量选用有消声装置的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2)对于进出车辆,禁止鸣笛,车辆限速等; (3)加强场区四周的绿化。 四、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统一运送至有回收处理能力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不能随意堆放和丢弃。 (2)危险废物 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依托辖区内符合资质经营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表层腐殖土的堆存管理,尽可能保留场内原有绿植,合理安排设计线路、光伏组件安装走向;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提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应提前铺设进场及检修道路,规范施工期车辆行驶,严禁车辆碾压道路以外的场地,以防破坏植物;待施工完毕后,应尽快补种破坏的植被,建设单位应做到破坏多少补种多少,保证恢复目标不能低于现状;做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设备,应避免惊吓干扰动物栖息、觅食、繁殖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