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21日我局拟对内蒙古中敖食品有限公司燃煤蒸汽锅炉燃气化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3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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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新州街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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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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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敖食品有限公司燃煤蒸汽锅炉燃气化节能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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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340㎡,本项目拆除原有2吨燃煤蒸汽锅炉及其所有配套设施,在休闲品车间安装4台1.0t/h的天然气锅炉(两用两备)、深加工车间安装2台0.6t/h的天然气锅炉(一用一备)、泡发车间安装1台1.0t/h的天然气锅炉、牛线生产车间和羊线生产车间均各自安装2台1.0t/h的天然气锅炉(均一用一备),共11台天然气锅炉,总吨位10.2t/h。本项目不新建锅炉房,不新增占地,利用各车间原有厂房安装天然气锅炉,并分别配套安装1根8m高排气筒。天然气由园区管网接入厂区,厂内不建设储气罐设施。其他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依托原有,不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
内蒙古中敖食品有限公司燃煤蒸汽锅炉燃气化节能技改项目位于赤峰市敖汉旗新惠工业园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度54分25.503秒,北纬42度19分13.939秒。 |
内蒙古中敖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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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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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烟气通过安装低氮燃烧室+8m排气筒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2、水污染防治方面。涉水构筑物做好防渗并及时维护。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合理设置厂房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基础减振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按报告表要求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做好防渗。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内储存,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