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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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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关于对宁城县正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5万立方米建筑花岗岩石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22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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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城县正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5万立方米建筑花岗岩石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4276907

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0242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宁城县正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5万立方米建筑花岗岩石料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黑里河镇盆底沟村

宁城县正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欣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宁城县正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5万立方米建筑花岗岩石料项目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黑里河镇盆地沟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度39分0.105秒,北纬41度22分43.905秒。占地面积约59800m2。该项目为花岗岩开采扩建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由860m至800m标高。扩建后项目矿区面积不变,仍为0.0431km2,矿山开采规模由0.2万立方米/年扩大至5.0万立方米/年。该项目新建表土存放场、排碴场、截洪沟及沉淀池等工程。部分储运、公用及环保工程依托原有。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石料5.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8万元。

一、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

施工期:运输道路和施工区定时洒水抑尘;及时回填和夯实开挖土石方;物料进行密闭、覆盖防尘网和防尘布;表土堆场覆盖密目网并进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密车斗闭或盖板密封;施工道路硬化,洒水抑尘。

运营期:凿岩钻机配备干式捕尘器,采用湿式穿孔凿岩,分离及切割过程进行对工作面进行喷雾洒水抑尘;土石装卸粉尘防治措施装卸时降低卸载高度、严禁超载,并进行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表土剥离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播洒草籽绿化或采取密目防尘网苫盖;厂区道路硬化,及时清扫、定时洒水。

三、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产生的表土堆存于表土场,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建筑垃圾部分回用、部分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垃圾产生。

运营期:表土运至表土存放场,全部用于闭矿后土地复垦;废石、不合格石料全部运至排碴场暂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产噪设备安装消声器。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产噪设备合理布局;运输车辆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五、陆生生态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砍伐、捕猎;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的树木进行移栽,以减少生物量损失;表土层集中堆放,播撒草籽恢复植被或覆盖密目网,防止水土流失。

运营期:严格控制排土排碴作业及矿山开采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随意砍伐、捕猎,保护野生动植物;加强工程占地、场地外周边及矿区运输道路两侧绿化;服役期满后进行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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