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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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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6-05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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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8357749

    通讯地址: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024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内蒙古赤峰阿鲁科尔沁旗20万千瓦风电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推进方案》要求,实施本项目。根据赤峰市沙地分布连续性和工程可操作性,考虑风光治沙实际需求,风电项目采用异地治沙模式,即项目落地时向政府缴纳防沙治沙专项资金,由政府统一选址实施防沙治沙工程。本项目拟建设200MW风力发电场,配置20台单机容量10MW发电机组,新建进场道路,配套数量箱变、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及检修道路等。项目200MW装机年发电量545200M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726h,通过35kV   集电线路汇入新建220kV升压站后以一回220kV   线路接入阿旗北变220kV侧,本次评价包括风电场、35kV线路及检修道路部分,不包括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部分。项目于2024年8月8日取得赤峰市能源局《关于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内蒙古赤峰阿鲁科尔沁旗20   万千瓦风电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赤能源新能字〔2024〕130号),项目代码:2407-150421-60-01-417146。 项目位于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 阿鲁科尔沁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添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废气:严格按照《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组织施工,采取物料堆场洒水抑尘、苫盖,保持路面清洁、车辆减速慢行等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项目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施工期混凝土全部外购。进场道路利用国道G303、结合乡村道路引接至场址范围。场内道路总长度37km,其中,新建道路31.8km,改扩建道路5.2km,采用砂碎石路面。通过大风等不利天气禁止车辆站区内行驶、对临近村庄路段洒水抑尘,控制车速等措施减轻扬尘影响。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生活废水,定期抽取清运至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废风机叶片60t/10a和废磷酸铁锂电池0.2t/10a由厂家拉运回收,不在场内暂存;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变压器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时贮存于升压站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施工在昼间进行,叶片及机组部件运输均安排在昼间,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可控。经预测,距离风机550m处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检修车辆为2t小型皮卡,通过敏感点周期为每天1次,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五生态:经调查分析,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植被均属一般常见种,不会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物种多样性减少或种群消失或灭绝,且项目永久占地较少,不会对当地原生态系统稳定性产生影响。风机分布较分散,土地扰动面积相对不大,对整个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影响不大。施工剥离表土存放于表土堆场,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场地恢复。评价区域内以啮齿类动物为主,其迁徙和活动能力较强,能迁移至附近受干扰小的区域,对整个区域内的动物数量影响不大。经调查,评价区域非鸟类主要栖息地,项目建设对鸟类栖息觅食影响不大。综上,本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 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内蒙古宁城县20万千瓦风电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推进方案》要求,实施本项目。项目采用异地治沙模式,建设规模200MW,拟选用28台单机容量为7.15MW发电机组,新建进场道路,配套箱变、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及检修道路等,通过35kV   集电线路汇入新建的220kV 升压站后以一回220kV   线路接入宁城500kV变电站220kV侧,本次评价包括风电场、35kV线路及检修道路部分,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部分。
项目于2024年8月8日取得赤峰市能源局《关于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内蒙古赤峰宁城县20   万千瓦风电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核准批复》(赤能源新能字〔2024〕133号),项目代码:2407-152529-60-01-873838。
项目位于宁城县 宁城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茂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废气:严格按照《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组织施工,采取物料堆场洒水抑尘、苫盖,保持路面清洁、车辆减速慢行等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项目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施工期混凝土全部外购。进场道路利用国道G306、结合场内各既有土路引接至场址范围。场内道路总长度43.8km,其中,新建道路28.8km,改造原有道路15km,采用砂碎石路面。通过大风等不利天气禁止车辆站区内行驶、对临近村庄路段洒水抑尘,控制车速等措施减轻扬尘影响。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生活废水,定期抽取清运至宁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废风机叶片60t/10a和废磷酸铁锂电池0.2t/10a由厂家拉运回收,不在场内暂存;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变压器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时贮存于升压站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施工在昼间进行,叶片及机组部件运输均安排在昼间,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可控。经预测,距离风机610m处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检修车辆为2t小型皮卡,通过敏感点周期为每天1次,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五生态:经调查分析,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植被均属一般常见种,不会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物种多样性减少或种群消失或灭绝,且项目永久占地较少,不会对当地原生态系统稳定性产生影响。风机分布较分散,土地扰动面积相对不大,对整个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影响不大。施工剥离表土存放于表土堆场,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场地恢复。评价区域内以啮齿类动物为主,其迁徙和活动能力较强,能迁移至附近受干扰小的区域,对整个区域内的动物数量影响不大。经调查,评价区域非鸟类主要栖息地,项目建设对鸟类栖息觅食影响不大。综上,本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3 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内蒙古赤峰敖汉旗10万千瓦风电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推进方案》要求,实施本项目。项目采用异地治沙模式,建设规模100MW,拟选用单机容量10MW发电机组10台,风机选址12处,含备用2处。新建施工及检修道路,配套数量箱变、接电箱、集电线路、铁塔等,在风电场规划区域内建设1座220kV   升压站,规划储能规模   15MW/30MWh。本次评价不进行升压站及相关工程(储能和危废暂存间等)环境影响评价、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和输电线路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
项目于2024年9月27日取得赤峰市能源局《关于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内蒙古赤峰敖汉旗10万千瓦风电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赤能源新能字〔2024〕134号),项目代码:2409-150430-60-01-136921。
项目位于敖汉旗敖润苏莫苏木境内。 敖汉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添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废气:严格按照《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组织施工,采取物料堆场洒水抑尘、苫盖,保持路面清洁、车辆减速慢行等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项目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施工期混凝土全部外购。进场道路利用县道X226、结合村村通引接至场址范围。场内道路总长度11.458km,采用碎石路面。通过大风等不利天气禁止车辆站区内行驶、对临近村庄路段洒水抑尘,控制车速等措施减轻扬尘影响。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罐车抽运至长胜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废风机叶片60t/10a和废磷酸铁锂电池0.2t/10a由厂家拉运回收,不在场内暂存;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变压器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时贮存于升压站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施工在昼间进行,叶片及机组部件运输均安排在昼间,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可控。经预测,距离风机705m处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检修车辆为2t小型皮卡,通过敏感点周期为2-3天1次,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五生态:经调查分析,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植被均属一般常见种,不会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物种多样性减少或种群消失或灭绝,且项目永久占地较少,不会对当地原生态系统稳定性产生影响。风机分布较分散,土地扰动面积相对不大,对整个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影响不大。施工剥离表土存放于表土堆场,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场地恢复。评价区域内以啮齿类动物为主,其迁徙和活动能力较强,能迁移至附近受干扰小的区域,对整个区域内的动物数量影响不大。经调查,评价区域非鸟类主要栖息地,项目建设对鸟类栖息觅食影响不大。综上,本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环评要求施工期严禁占用生态红线,严格控制施工边界,距离生态红线较近区域施工及检修道路段,明确道路范围,严禁随意变道碾压防风固沙区、破坏植被。施工完成后尽快恢复施工区植被,保证敖汉旗生态保护红线-防风固沙区的生态功能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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