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林西县恒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热源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5839922
通讯地址:赤峰市林西县宝林路1号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
邮 编:02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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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 目名称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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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西县恒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热源厂建设项目 |
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0.63%。新建一座锅炉房,设置1台60t/h锅炉,锅炉内部拟设置1处脱硝车间,全密闭形式,采取SNCR工艺脱硝,占地面积2818.27m2;配套辅助工程空压站、除渣廊、输煤廊等。 |
林西县工业园区内,佰惠生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东侧 |
林西县恒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复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间主要废水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依托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污水处理管网,最终进入林西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期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使用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设备的车辆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施工量较小,周边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管委会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煤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汞和烟气黑度,收集后经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处理后,由1根50m高的烟囱P1高空排放;原煤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2高空排放。 二、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最终进入林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脱硝用水随烟气蒸发,不外排;脱硫石膏压滤废水经絮凝、澄清处理后返回脱硫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和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收集后经絮凝、澄清处理后用于脱硫系统补水,锅炉房清洗废水收集后经絮凝、澄清后用于灰渣拌湿和贮煤输煤系统抑尘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提升泵类设置减震装置;合理布局,噪声大的机械作业尽量远离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渗透膜、脱硫石膏、锅炉灰渣,其中废渗透膜和废活性炭更换后由厂家直接运走,不需储存;脱硫渣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暂存至脱硫渣库,炉渣经加湿降温后由冷渣机扒出通过输渣廊输送至出渣仓,出渣仓落料口下部为汽车,通过汽车将炉渣运至贮渣库,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运至粉煤灰罐,项目脱硫渣库要求地面全部硬化,并做防渗处理,防渗系数不小于10-7cm/s。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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