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林西县皓越广通砂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5839922
通讯地址:赤峰市林西县宝林路1号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
邮 编:025250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林西县皓越广通砂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建设项目 |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8%。新建一座生产车间1500㎡,车间内新建石料破碎加工生产线一条,球迷粉碎生产线两条,达到日处理500吨碎石生产规模;配套建设辅助工程。 |
林西县统部 镇水泉村 |
林西县皓越广通砂石料加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泽晟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搬运时营房采取防尘措施; ②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退房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③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禁止在施工场地随意对机械车辆冲洗,应定点冲洗,冲洗废水采取沉淀、隔油、除渣等措施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②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禁止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 ③施工前先建设沉淀池、隔油池,并做好防渗。 3、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厂房改造、环保设施安装和建设等应在白天进行,并避开休息时间。 4、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挖掘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至垃圾桶,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运至周边其他区域用于地面平整。 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破碎、筛分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二、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洗砂工序,废水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三、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采用密闭生产车间,将设备布置在生产区中部;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必要时加装消声装置等措施,使设备保持在最低噪声值范围内定期维护设备,使设备运行良好; ②对运输车辆途径道路沿线的居民区,应采取优化运输路线、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的措施来降低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除尘灰、洗砂池沉淀物集中收集,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②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