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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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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拟对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水果原汁及浓缩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6-02-24 10:16

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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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2月24日我局拟对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水果原汁及浓缩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6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5901908  

通讯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新州街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

邮 编:024300

邮箱地址:ahqhjbhj@163.com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水果原汁及浓缩汁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13249㎡,建设1条浓缩苹果汁生产线、1条沙棘原汁生产线;在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内新建一个危化品库;将老厂区现有20t/h燃煤蒸汽锅炉更换为36t/h燃煤蒸汽锅炉,为新老厂区提供生产及生活用热;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以及办公区依托一期工程,同时进行相应生产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浓缩苹果汁3000吨、沙棘原汁1000吨。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343万元。

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水果原汁及浓缩汁生产建设项目选址于赤峰市敖汉旗新惠工业园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度54分34.302秒,北纬42度19分20.562秒。

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赤峰科林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锅炉废气经过尿素喷淋脱硝+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1根45米高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脱硝逃逸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过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速率;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采取池体密闭、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周边加强绿化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及厂界恶臭气体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方面。涉水构筑物做好防渗,并及时维护。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苹果一次清洗废水、苹果二次清洗废水、空瓶清洗消毒废水、CIP系统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经过收集后排入新厂区1300m³/d污水处理站,锅炉废水部分用于灰渣抑尘,不能利用部分排入老厂区2000m³/d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各自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最终通过新厂区排放口排入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水质要求满足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氨氮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执行,其他指标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设备位置,并做好设备的基础减振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做好防渗。鼓励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废过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在线废液分别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分区暂存在新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分类收集并运往指定的垃圾点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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