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赤峰弘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捕获收集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4276907
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0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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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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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弘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捕获收集及综合利用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汐子工业园区内 |
赤峰弘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赤峰弘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捕获收集及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汐子工业园区内,该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9度17分39.552秒,北纬41度50分18.321秒,用地面积14866.7平方米。项目主要将经秦风气体公司脱碳预处理后的焦化企业尾气进行物理分离、提纯,生产工业级二氧化碳;利用外购食品级中压液体CO2节流膨胀降温生产干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压缩厂房1座,内设气体压缩液化生产线1条;二氧化碳装置1处,设置脱硫、干燥、精馏等生产设施;干冰车间1座,内设干冰生产线1条;同时配套建设储运、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工业级液体二氧化碳14万t、干冰2万t,副产工业级二氧化碳粗品2262吨。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 |
一、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宁城绿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施工期: 按《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二氧化碳生产产生的再生废气返回秦风气体公司预处理系统,经脱萘、脱硫等处理后作为后续生产LNG的原料气; 2.干冰生产产生的废气成分为二氧化碳,经加压液化后回收至食品级液体CO2储罐,作为原料回用。 3.本项目工艺整个生产过程均在封闭系统内进行,工艺过程不设置废气外排口,生产工序中相关生产设施、管道全密闭、无泄漏,无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逸散产生。 三、固体废物 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因地基开挖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2.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 1.废干燥剂、废惰性瓷球更换时厂家回收; 2.废脱硫剂、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分类分区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包装箱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4.生活垃圾产生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采取临时围障等降噪措施;维持设备的良好运转;管理好车辆。 运营期: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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