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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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 1 | 林西县统部镇牧歌肉业加工厂肉类屠宰深加工建设项目 | 公司现有年屠宰加工5000头肉牛、4000只肉羊项目,2024年林西分局环评批复,实际项目未建。本次公司在林西发改委重新备案,备案内容为年屠宰加工1万头肉牛、15万只肉羊。项目新建待宰圈2座、屠宰加工厂房1座(南侧为肉牛屠宰区,北侧为肉羊屠宰区,内设冷库)、办公生活区1座、污水处理站1座。建设年屠宰加工1万头肉牛生产线1条,年屠宰加工15万只肉羊生产线1条。项目年运营天数330天。 项目总投资1810万元。 项目于2025年11月取得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件。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林西县统部镇碧流汰村。 | 林西县统部镇牧歌肉业加工厂 | 内蒙古利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待宰间恶臭、屠宰车间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①待宰圈半封闭建设,采用干清粪工艺,加强粪便的收集和清理,日产日清,每日定期对待宰圈喷洒生物除臭剂。②屠宰加工车间定时冲刷处理,并在车间上方设置多个大功率排气扇,加强通风,在地面及通风出口附近按时喷洒生物除臭剂。③污水处理站池体均加盖或密闭,经引风机将恶臭气体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同时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时清理,定时清扫、冲刷,加强厂区绿化,种植高大乔木隔离带,减轻臭味厂区外扩散。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废水: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车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肉食品加工废水、洗衣房废水、纯水装置排污水以及初期雨水,混合后废水水量为129.42m3/d(42708.64m3/a),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0m3/d,采用“预处理+气浮+A2O+MBR+消毒”工艺处理,处理后出水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中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旱地作物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要求,最终采用冬储夏灌形式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建设单位已与周边村民签订林地灌溉协议,林地300亩主要灌溉山杏树和松树林带,环评分析项目周边的林地完全可以消纳本项目处理后的水量。项目区设计储水池一座,容积11000m³,本项目冬季无法直接灌溉的时间为每年11月份至第二年1月份,共计生产90天,非灌溉期暂存储水池中的量为10779m³,池子总容积11000m³可满足冬季储水需要。 三固废:①项目产生的羊粪、胃肠内溶物、及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肉类加工)收集于收集桶后,统一运至胃肠内溶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使用。②病死及检疫不合格肉牛、肉羊经收集后暂存至冷冻库临时存放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巴林左旗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③废RO膜、废生物填料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④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使用;⑤废活性炭、废机油油桶、废试剂盒等暂存至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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