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舆情反映的问题
抖音用户“公曰善”、“虞部摸鱼郎”上传视频称,反映赤峰市元宝山区和润农业公司取暖使用燃煤小锅炉,烟灰飘散到附近的四合新村居民区,未按环保要求建设锅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对装卸运煤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产生极大环境污染。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舆情反映的“和润农业”即赤峰和润农业高新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以工厂化育苗为核心业务的企业。舆情反映的“燃煤小锅炉”为赤峰和润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赤峰和润现代农业示范园锅炉安装项目于2013年3月取得原赤峰市环境保护局元宝山区分局审批意见,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二)现场核实情况
赤峰和润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现有的2台燃煤锅炉,用于冬季温室棚舍供暖。2025年12月8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元宝山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赤峰和润农业高新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4吨锅炉处于启用状态,6吨锅炉处于焖炉状态,锅炉烟气经“陶瓷多管+碱洗喷淋+水浴除尘”处理后,经由1根40米高的烟囱排放。经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元宝山区分中心对该公司锅炉烟气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锅炉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该公司锅炉房北侧建设有煤炭堆存场,面积约300m2,实际存煤面积约100m2,年用煤量约1000吨。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实际在储煤场北侧和西侧建设有6.4米高、65米长防风抑尘网。
三、查处及整改情况
按照《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内政办发〔2020〕1号)的要求“旗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经查阅《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公司项目不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因此锅炉不在上述方案的淘汰范围内。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的“重点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根据该方案总体目标“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不适用于和润农业配套锅炉项目。
针对现场检查时发现的煤炭装卸过程中扬尘防治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元宝山区分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开展整改工作。执法人员于12月15日复查发现,该公司已完成锅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维修、改造,并对煤炭装卸过程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
下一步,将督促企业规范运行治污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并积极推进企业2026年4月停用现有锅炉,2026年下半年取暖期开始前,采用其他清洁能源代替现有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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