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阿鲁科尔沁旗分局2023年2季度份环境举报受理事项调查处理情况表
序号 |
涉及企业或事项 |
地址 |
事项来源 |
查实问题 |
调查处理情况 |
1 |
阿鲁科尔沁旗东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天山镇 |
12345 |
属实 |
举报人反映:本人是阿鲁科尔沁旗春雨小区的居民,2023年4月4日东暖热力的仓房在本小区的正南方向,2023年4月4日烧煤时其排放的黑烟被吹到本人小区,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告知本人东暖热力排放的黑烟是否经过设备处理,烟望处理。 接到C2023040416165505845号工单后,阿鲁科尔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处办。经调查,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做出如下处理意见:阿鲁科尔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工作人员李松飞于2023年4月4日18时13分,与阿先生取得联系。沟通内容如下:2023年4月4日东暖热力的仓房在本小区的正南方向,烧煤时其排放的黑烟被吹到本人小区,东暖热力排放的黑烟是否经过设备处理。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事项实际为相关部门于2023年4月4日下午,在阿鲁科尔沁旗东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东侧空地销毁假冒伪劣种子塑料外包装时产生的烟尘,投诉人反应的阿鲁科尔沁旗东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烧煤时排放黑烟问题不属实。按照2018年5月22日阿鲁科尔沁旗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执法职责划转的用纸》(阿机编发﹝2018﹞112号)文件,将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工作职责划转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
2 |
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小龙废品回收站 |
天山镇 |
12345 |
不属实 |
举报人反映:本人为阿鲁科尔沁旗锦绣家园小区业主,2023年4月15日发现该小区南侧废品回收站长期暴露垃圾,产生异味影响居民生活,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令该垃圾收费站挪移,望处理。 接到C2023041516054177827号工单后,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旗大队进行处办。经调查,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做出如下处理意见: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旗大队部门工作人员李松飞于2023年4月18日10时17分至17时55分,与李先生多次取得联系,期间李先生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根据李先生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电反映:本人为阿鲁科尔沁旗锦绣家园小区业主,2023年4月15日发现该小区南侧废品回收站长期暴露垃圾,产生异味影响居民生活,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令该废品回费站挪移,望处理。 来电人反映的“小区南侧废品回收站”实为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小龙废品回收站,所反映“废品回收站长期暴露垃圾”实为该废品回收站回收存放的废铁、废塑料、废纸壳等废旧物品。 2023年4月19日,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旗大队执法人员与政务服务局、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对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小龙废品回收站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废品回收站正常营业,该废品回收站主要回收废铁、废塑料、废纸壳,生产设备包括铲车一台、打包机一台。 我局于2023年4月19日委托内蒙古海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小龙废品回收站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2023年4月22日,内蒙古海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JY23HC025),根据检测报告显示,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小龙废品回收站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标准要求。 来电人反映的“令该废品回收站挪移”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请信访部门对不属于我局职责问题,移交至其他职能部门。 |
3 |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北苑馨居小区东侧粮油厂 |
天山镇 |
12345 |
群众反映不属实 |
举报人来电反映:2023年6月4日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北苑馨居小区东侧粮油厂院内有人在卖煤,卸煤的时候煤烟过大,污染了环境,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要求禁止在此卖煤,望处理。 二、工单落实情况 2023年6月5日接到C2023060406591574316号工单后,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旗大队进行处办。经调查,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做出如下处理意见: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旗大队部门工作人员李松飞于2023年6月5日10时05分与向先生取得联系,沟通内容如下: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北苑馨居小区东侧原粮油厂院内有人在卖煤,卸煤的时候煤烟过大,污染了环境,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禁止在此卖煤。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北苑馨居小区东侧原粮油厂院内有人卖煤”实为张伟军个人售煤点,该售卖点未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检查时该个人售卖点未进行块煤装卸作业,现场共储存块煤约7吨,部分块煤已采用苫布进行苫盖。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售煤点负责人立即对所储存的块煤进行清理,截止2023年6月5日15时30分该售卖点已将所储存的块煤全部清理。 三、不在受理范围情况 诉求内容与事实不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第4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四)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的规定。此次信访事项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请你单位移交至相关职能单位进行进一步处理。 赤峰市生态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鲁科尔沁旗大队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6日16时19分与向先生取得联系,将现场处理结果告知,向先生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
4 |
阿鲁科尔沁旗金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天山镇 |
12345 |
基本属实 |
接到C2023060606260640521号工单后,立即责成赤峰市生态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鲁科尔沁旗大队进行处办。经调查,来电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做出如下处理意见:赤峰市生态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鲁科尔沁旗大队工作人员李松飞于2023年6月7日9时38分,与史女士取得联系。沟通内容如下:2023年4月左右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亿佳尚居西侧的阿鲁科尔沁旗金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每天4:00产生噪音,严重影响本人生活,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令其安装防噪音的设备,或者晚点开工。 经我局工作人员2023年6月7日现场调查核实时,阿鲁科尔沁旗金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针对投诉人反映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负责人调整生产时间,避免生产时所产生的噪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同意将生产时间延后。 |
5 |
阿鲁科尔沁旗金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天山镇 |
12345 |
群众反映不属实 |
举报人来电反映:本人2023年6月6日发现阿鲁科尔沁旗金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鲁宝线赤峰市北方民族技工学校西南侧约260米)凌晨4:00使用机器压砖,且无安装任何降噪设备,产生噪音严重扰民,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令该公司降低噪音,望处理。 二、工单落实情况 2023年6月9日接到C2023060608115730980号工单后,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旗大队进行处办。经调查,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做出如下处理意见:赤峰市生态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鲁科尔沁旗大队工作人员李松飞于2023年6月7日9时35分,与宋先生取得联系。沟通内容如下:宋先生2023年6月6日发现阿鲁科尔沁旗金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鲁宝线赤峰市北方民族技工学校西南侧约260米)凌晨4:00使用机器压砖,且无安装任何降噪设备,产生噪音严重扰民,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令该公司降低噪音,望处理。 经大队工作人员2023年6月7日现场调查核实时,阿鲁科尔沁旗金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针对投诉人反映问题,我分局于2023年6月15日委托内蒙古绿康检测有限公司对阿鲁科尔沁旗金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期间”厂界噪声进行现场检测。 三、不在受理范围情况 诉求内容与事实不符。 根据2023年6月21日,内蒙古绿康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阿鲁科尔沁旗金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噪声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KHJ-23-394),根据检测报告显示,阿鲁科尔沁旗金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界噪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来电人所反映“噪音严重扰民”诉求内容与事实不符。 |
6 |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老粮油厂院内 |
天山镇 |
12345 |
群众反映不属实 |
举报人来电反映:2023年6月5日开始本人发现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老粮油厂院内2号楼前有人卸煤,卸煤产生的灰尘影响环境,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禁止在老粮油厂院内卸煤,望处理。 二、工单落实情况 2023年6月9日接到C2023060915085174370号工单后,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旗大队进行处办。经调查,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做出如下处理意见: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老粮油厂院内2号楼前有人卸煤,卸煤产生的灰尘影响环境”实为个人售煤点,该售煤点未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2023年6月12日检查时该个人售煤点未进行块煤装卸作业,现场所储存的块煤已采用苫布进行苫盖。 三、不在受理范围情况 诉求内容与事实不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第4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四)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的规定。此次信访事项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请你单位移交至相关职能单位进行进一步处理。 |
7 |
无尽宝藏矿业有限公司 |
天山口镇 |
12345 |
群众反映不属实 |
来电人来电反映:2023年6月25日本人发现无尽宝藏碎石场(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口村南侧1公里处)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导致农作物不生长,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帮助,要求该工厂停工,望处理。 二、工单落实情况 2023年6月9日接到C2023062612163291297号工单后,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旗大队进行处办。经调查,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做出如下处理意见:赤峰市生态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鲁科尔沁旗大队工作人员张曙光于2023年6月30日15时49分,与丛先生取得联系。沟通内容如下:丛先生2023年6月25日发现无尽宝藏碎石场(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口村南侧1公里处)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导致农作物不生长,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帮助,要求该工厂停工,望处理。 经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023年6月27日10时及2023年6月29日22时现场调查核实时,无尽宝藏碎石场处于停产状态,针对投诉人反映粉尘污染严重问题,我分局于2023年6月27日委托内蒙古清正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无尽宝藏碎石场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现场监测。 三、不在受理范围情况 根据2023年7月1日,内蒙古清正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尽宝藏矿业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ZYH062802),根据检测报告显示,无尽宝藏矿业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来电人所反映“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诉求内容与事实不符。 针对投诉人反应农作物不生长问题,因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同,上述事项不在分局管辖范围内,故此次不对该事项进行答复。请你单位将此问题移交至相关职能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