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2月、3月份环境举报受理事项调查处理情况表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4-1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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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3月份环境举报受理事项调查处理情况表
序号 |
涉及企业或事项 |
旗县区 |
事项来源 |
查实问题 |
调查处理情况 |
1 |
松山区科海明珠小区两家住户屋内生炉子 |
松山区 |
上级督办 |
露天使用炉灶炖煮食材 |
2019年3月,经松山区环保局现场核实,举报信所指住户为海明珠小区15号楼1单元101号和2单元201号,现场检查时发现,1单元101号花园内有一台炉灶现场未使用,但近期因炖煮大份食材而使用过。2单元201号花园内有一台炉灶,现苫盖存放,没有近期使用的痕迹。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松山区环保局会同小区物业明确告知两家业主,科海明珠小区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禁燃用高污染燃料。目前两家业主已停用炉灶。 |
2 |
赤峰市正旭玻璃纤维制造有限公司 |
红山区 |
群众来电
两次举报 |
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 |
2019年2月,经红山区环保局核实,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生产过程中冒黑烟及刺鼻气味的现象。查阅2019年2月该公司委托赤峰绿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大气排放物监测报告显示,监测因子检测结果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019年2月28日,红山区环保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或违规排放工业废气的情况。 |
3 |
卉原建材有限公司 |
喀喇沁旗 |
群众来访 |
固废填埋 |
2019年3月,经市旗两级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该公司将珍珠岩粉废料和板材边角料运至南台子镇垃圾填埋场,符合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将煤气发生炉工段产生的酚水掺至燃煤中进行焚烧,做到日掺日清。 |
4 |
喀喇沁旗文兴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
喀喇沁旗 |
群众来访 |
废水排入农田 |
经喀旗环保局现场核实,该合作社依据环评及批复要求,将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外耕地进行灌溉用。2019年2月,喀旗环境监测站对合作社周边村民饮用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监测因子浓度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5 |
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红山区 |
群众来电 |
危废掺于煤中焚烧 |
2019年3月19日-20日,市环保局会同红山区环保局对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取样检测,具体情况如下:(一)该公司“在锅炉燃煤中掺加丙酮、土霉素渣等危险废物进行焚烧”事项。经现场核实,举报事项属实,该公司将灰黄霉素车间发酵残渣、萃取提取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丁醇、丙酮釜残参入燃煤中进行焚烧,符合《关于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灰黄霉素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意见》的要求,同时红山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炉渣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炉渣不属于危险废物。(二)该公司“冲渣池内的废水经pH试纸检测为13,显强碱性” 事项。经现场核实,举报事项属实,该公司使用清水和部分锅炉脱硫后的循环水进行冲渣循环使用,因此废水呈现碱性。同时红山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炉渣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炉渣pH值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中3鉴别标准12.5的限值要求。 |
6 |
赤峰奥鑫化工有限公司 |
元宝山区 |
群众来电 |
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 |
2019年2月,经元宝山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举报人反映的煤焦油产生自该公司煤气发生炉,厂区建有煤焦油储罐2个,部分煤焦油采用桶装临时储存。举报人反映的水源井为该公司自备水源井,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向水源井排放煤焦油的情况,也未发现该公司偷烧煤焦油。 |
7 |
元宝山区润旺养殖专业合作社 |
元宝山区 |
群众来电 |
粪便外流 |
2019年2月,经元宝山区环保局现场核实,该合作社系元宝山区温氏集团合作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现有存栏生猪约2000头,配套建有一座800立方米粪尿处理池,并进行了密闭遮盖。现场检查发现,因天气转暖,该企业粪尿处理池池体出现破损,导致池内粪尿沿山坡外流至村庄公路,同时伴有恶臭气味。针对发现的问题,元宝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合作社彻底清理外流至外环境生猪粪便尿液,并修复破损粪便处理池池体。2019年3月5日,经后督察,该合作社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
8 |
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 |
宁城县 |
群众来电 |
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 |
经宁城县环保局现场核实,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2018年6月,宁城县环境监测站也曾两次对石硕金属有限公司最近的山前村地下水进行监测,水质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体标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除尘脱硫系统运行正常。查阅该公司2019年1月份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结果显示监测因子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限值。该公司已于2019年1月27日将铜炉、铅炉停运。 |
9 |
赤峰市得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宁城县 |
群众来电 |
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 |
2019年2月,经宁城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按环评要求建设了处理能力为80t/h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熄焦,不外排。同时,该公司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了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已与市环保局在线中心联网。另外,该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了4座事故池,未发现该公司将生产废水偷排情况,也未发现该公司通过院里挖坑往下渗透排放废水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