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峰市人民政府
  •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 部门网站导航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市教育局
    • 市科学技术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水利局
    • 市农牧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审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统计局
    • 市林业和草原局
    •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市医保局
    • 市信访局
    • 市供销合作社
    •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 无障碍浏览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行政处罚决定

当前位置:首页>业务工作>生态环境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
对赤峰恒煜炜燃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元宝山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15 15:05

字号:大中小

分享:
X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赤环罚〔2024〕153号

赤峰恒煜炜燃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久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3MA7YPN3D5R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毛家窝铺村西侧

我局于2024年11月15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的部分煤矸石露天堆存,未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2024年11月15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2、2024年11月15日《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3、2024年11月15日《调查询问笔录》;

证据1-3,证明你公司的部分煤矸石露天堆存,未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4-5,证明环境违法主体是赤峰恒煜炜燃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久杰。

你公司的部分煤矸石露天堆存,未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我局于2025年1月27日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赤环罚告〔2024〕153号)告知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权,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59项:100平方米<物料数量≤500平方米或100吨<物料数量≤500 吨,罚款范围:超过1万元,不足5万元。”的规定,你公司的部分煤矸石露天堆存195平方米,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千伍佰元整(19,500.00)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赤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5日

友情链接
生态环境部
内蒙古生态环境厅
赤峰市政府
盟市环保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市直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市教育局
  • 市科学技术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水利局
  • 市农牧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审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统计局
  • 市林业和草原局
  • 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市医疗保障局
  • 市信访局
  • 市供销合作社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主办: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办公电话:0476-8884575
    投诉举报电话:0476-8301879
  • 蒙ICP备19003409号-1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93号
  • 网站标识码150400001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