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4日,赤峰生态环境局收到克什克腾旗旗委巡察组移交的“经棚镇永胜村柳条沟组一处砂石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赤峰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该企业为辖区内某碎石加工企业,位于经棚镇永胜村柳条沟组,企业存在石粉苫盖不及时造成扬散的环境违法问题。
【查处情况】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6.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案件启示】
一是此问题产生的原因为没有机动灵活运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在春季大风季节出现了企业在生产中落实苫盖措施不及时的情况,导致出现了群众举报。
二是群众利益无小事,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12345举报热线,利用克什克腾旗旗委巡察组对旗内相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例行巡察工作的时机,赤峰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巡察组联系,请巡察组在工作过程中多关注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反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环境利益不受损害。
办案单位: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克什克腾旗大队
办案人员:李玉峰 宋广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