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赤峰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二O二五年五月
综 述
2024年,赤峰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锚定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目标任务,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上善作善成,为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贡献力量。
2024年赤峰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共计350天,优良率为95.6%,同比提高了5.2个百分点,全年无重污染天气(剔除沙尘影响);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6.9%,超过自治区考核目标7.5个百分点;城区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生态环境总体保持稳定;功能区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好转;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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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大气环境
一、环境空气
2024年,赤峰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共计350天,优良率为95.6%,比2023年提高了5.2个百分点,城区6项污染物年均值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实现“六降”。
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了17.9%,日均值范围为5~144微克/立方米,无超标情况。
中心城区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了13.6%,日均值范围为4~92微克/立方米,超标率为0.6%,最高值出现在11月8日。
中心城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了18.8%,日均值范围为6~54微克/立方米,无超标情况。
中心城区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了15.4%,日均值范围为9~56微克/立方米,无超标情况。
中心城区臭氧全年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2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了6.4%,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31~189微克/立方米,超标率为2.2%,最高值出现在6月19日。
中心城区一氧化碳全年日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降低了16.7%,日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为0.3~1.6毫克/立方米,无超标情况。
二、沙尘天气
2024年,赤峰市中心城区共发生沙尘天气6天,同比减少了17天,主要集中在3~6月。沙尘天气发生时,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范围为153~433微克/立方米,最大超标倍数为1.9倍;细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35~110微克/立方米,最大超标倍数为0.5倍。
第二篇 水环境
一、地表水
(1)河流
2024年,黑里河和老虎山河水质为“优”;乌尔吉木伦河、老哈河、锡泊河、萨岭河、少冷河、黑木伦河、吐力根河和耗来河水质为“良”;西拉木伦河、阴河、哈黑尔河、百岔河和亮子河水质为“轻度污染”;贡格尔河水质为“中度污染”;英金河、查干木伦河和沙里河水质为“重度污染”。
地表水目标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6.9%,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分别优于自治区考核目标7.5和8.3个百分点。
(2)湖库
达里湖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氟化物和砷。营养状态为重度富营养。
红山水库水质为Ⅴ类,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和化学需氧量。营养状态为中度富营养。
二、饮用水源地
(1)地下水型水源地
赤峰市第一水厂、赤峰市第二水厂、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和赤峰市九龙供水有限责任公司4个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旗县级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8个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占比72.7%,3个水源地水质为Ⅳ类,占比27.3%,定类指标均为氟化物。
(2)地表水型水源地
三座店水库为地表水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Ⅳ类,定类指标为氟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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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生态环境
一、生态质量
2024年,赤峰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66.22,生态质量类型为二类。12个旗县区中,克什克腾旗生态质量为一类;松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和敖汉旗生态质量为二类;红山区和元宝山区生态质量为三类。一类区、二类区和三类区面积分别占赤峰市总面积的21.8%、76.6%和1.6%。
与上年相比,赤峰市生态质量类型保持二类未发生变化,生态质量轻微变好;各县域生态质量指数(EQI)变化幅度在“-0.33~0.73”之间,总体保持稳定。
二、地面监测
2024年,14个自治区生态监测网地面监测样地中,各有3个样地植被状况为“优”和“良”,均占比21.4%;6个样地植被状况为“一般”,占比42.9%;2个样地植被状况为“差”,占比14.3%。
与上年相比,植被状况好转的有5个,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有8个,变差的有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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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声环境
一、功能区噪声
2024年,赤峰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85.3%,夜间为82.4%。1类功能区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72.2%,夜间为50.0%;2类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均为100%;3类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均为91.7%;4a类功能区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为87.5%。
中心城区功能区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2分贝,夜间为46.0分贝。1类功能区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3.0分贝,夜间为43.3分贝;2类功能区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1.6分贝,夜间为44.8分贝;3类功能区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5.8分贝,夜间为50.5分贝;4类功能区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1.3分贝,夜间为53.0分贝。
与2023年相比,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上升了17.7个百分点,夜间上升了11.8个百分点。
二、区域环境噪声
2024年,赤峰市中心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建成区面积154平方千米,布设有效网格154个。昼间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5.2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为“一般”。
三、道路交通噪声
2024年,赤峰市中心城区81个噪声监测点位中实际开展监测79个,2个点位由于道路施工全年未监测,其余点位的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7.9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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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农村环境
农村环境空气 2024年,赤峰市农村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优良率范围为83.0%~100%,污染物年均值全部达标,日均值超标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臭氧,宁城县富家窝铺村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日均值超标率最大,分别为7.7%和2.2%,喀喇沁旗喇嘛地村臭氧日均值超标率最大,为7.6%。
农村地表水 农村县域河流达标率为76.5%,其中1个断面水质好转,2个断面水质变差,超标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氟化物;湖库水体达标率为42.9%,超标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氟化物。
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 7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水质稳定。
农田灌溉水质 8个灌区农田灌溉水质中有7个达标,英金河灌区悬浮物不达标,超标倍数为1.5。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开展自行监测的7套污水处理设施达标率为100%;开展执法监测的7套污水处理设施达标率为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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