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政公发〔2021〕1号
各旗县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赤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用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提升公开质效,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做好政策文件管理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现有“政策文件库”基础上,2021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政策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结合“立改废”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实现政策文件“一网通查”,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二)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化,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及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试点工作安排,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规范使用集约化平台,对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错敏词校对及科学排版等工作。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三)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要及时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四)推动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推广试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以标准化为重要抓手,切实提高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不断优化解读回应实效
(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围绕稳定经济增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解读回应工作,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加大对重点工作的解读力度,强化教育、文化、医疗、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开展连续性解读,有效回应关切,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解、短视频、文字等形式阐明政策背景,传达政策意图,说明说透便民惠企措施。
(三)切实推动公众参与。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政策覆盖面,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工作通报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元化形式,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严格落实《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民意调查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切实发挥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政策专员”工作机制,围绕政策的落地见效,梳理细化政策执行标准、执行范围、落实内容,针对企业群众的关注关切,确定政策咨询答复口径,建立并及时更新政策热点问题专业知识库,提升互动回应效果。
三、继续深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面准确贯彻自治区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细化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紧密相关的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等服务及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聚焦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大政策性文件、通报类文件、工作部署类文件、议事协调类文件的公开力度,确保到2021年10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集中公开,并建立常态化公开机制。依托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载体,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结合本地区政务服务实际,以“四办”工作(“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为重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四办”工作政策咨询窗口,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栏(专区),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
(三)强化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旗县区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各类规划编制和审批机关要主动公开规划环评相关信息。
(四)强化稳增长保民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交通水利、市政工程、防灾减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信息。突出做好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及就业供求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供给相关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
(五)强化财政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工作,目录清单中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应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财政部、自治区有关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惠民惠农惠牧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对社会反映的情况及时回应并整改。
(六)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做好防控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因信息公开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四、进一步强化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职责,积极配合按需求提供代码和数据,做好网站内容更新保障工作,对网站日常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制定赤峰市政府网站建设规范、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规范等标准规范,以标准建设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三位一体均衡发展,把政府网站作为汇聚政府网上数据、提供政府线上服务、助力政府网络治理提升的规范入口和重要抓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持续做好蒙古文政务网站管理建设工作。
(二)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工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本级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原则上应开设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备案、日常监测和考核制度,完善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掌上服务功能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将“蒙速办”APP作为统一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集成网上办事服务入口和高频应用,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统一提供信息资源的连通和共享,强化服务监管评价。
(三)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优化文件精准查询和分类检索功能,积极拓展政府公报利用方式和传播渠道。
五、严格量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提升监督指导能力水平。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发现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科学合理制定指标体系,更好体现工作导向。
(二)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减少工作人员流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盯、有人管、有人做。提高业务培训实效,着眼打造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过硬的政务公开队伍,继续改进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探索建立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综合能力培训与法律知识培训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多元化培训格局。力争通过培训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和盲点,有效提升工作能力。
(三)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附件:赤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附件:
赤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任务名称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
(一)做好政策文件管理工作。 |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
2021年10月底 |
(二)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化,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 |
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
2021年10月底 | |
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规范使用集约化平台,对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错敏词校对及科学排版等工作。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三)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 |
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要及时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四)推动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 |
推广试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切实提高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二、不断优化解读回应实效 |
(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围绕稳定经济增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解读回应工作,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二)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 |
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加大对重点工作的解读力度,强化教育、文化、医疗、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开展高质量连续性解读,有效回应关切,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文字、图解、短视频等形式阐明政策背景,传达政策意图,说明说透便民惠企措施。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三)切实推动公众参与。 |
运用多元化形式,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发挥好“12345”热线在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政策专员”工作机制,建立并及时更新政策热点问题专业知识库,推进回应互动“一号答”。 |
旗县区级以上有关政策制定部门及“12345”热线平台主管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
三、继续深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
(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加强对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等服务及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将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
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载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公开服务。 |
热线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
(二)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四办”工作政策咨询窗口,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栏(专区) |
旗县区级以上政务服务主管部门。 |
2021年8月底 | |
(三)强化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 |
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 |
2021年12月底 | |
(四)强化稳增长保民生信息公开。 |
及时公开交通水利、市政工程、防灾减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信息。。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做好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促进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五)强化财政信息公开。 |
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旗县区级以上财政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
|
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工作,目录清单中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应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
旗县区级以上财政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
严格落实财政部、自治区有关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惠民惠农惠牧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对社会反映的情况及时回应并整改。 |
旗县区级以上财政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
(六)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做好防控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
旗县区级以上卫生健康及有关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四、进一步强化平台和渠道建设 |
(一)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职责,积极配合按需求提供代码和数据,做好网站内容更新保障工作,对网站日常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网站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 |
2021年9月底 |
制定赤峰市政府网站标准规范,推动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三位一体均衡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
2021年9月底 | |||
持续做好蒙古文政务网站管理建设工作。 |
全年持续推进 | |||
(二)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 |
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备案、日常监测和考核制度,完善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掌上服务功能建设,将“蒙速办”APP作为统一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网站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 |
全年持续推进 | |
(三)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
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优化文件精准查询和分类检索功能,积极拓展政府公报利用方式和传播渠道。 |
旗县区级以上政府w公报主管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