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转办交办群众举报案件2021年6月份整改进展情况
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反馈我市27项问题,按照“责任明晰、细化到底”的原则,我市将反馈的27项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的158个整改任务,转办交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案件360件。截至2021年6月底,督察反馈的158个问题已完成125个,正在整改33个。转办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完成整改358件,正在整改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