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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公示(第三批)
发布时间: 2021-07-21 10:48 来源: 赤峰市环保局 字号: [ ] [ 打印]

      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期22项整改任务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7月21日至7月25日,未提出异议的整改任务给予销号(受理时间: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5:30。联系电话:0476-8333958)。
序号 整改问题 牵头监管单位 配合监管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情况
1 中心城市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住建部门、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未能严格落实《赤峰市中心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不到位。 —— —— 市住建局 强化城市扬尘治理
      1.积极部署工作。统筹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确保城市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印发了《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0年赤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二是召开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控暨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中心城区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并要求各旗县区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实现建筑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各旗县区和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围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扬尘污染防治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开展座谈交流;三是印发了《中心城区规范建设工程及空置土地围挡(墙)设置和广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建筑施工现场及空置土地围挡设置,切实提高中心城区施工现场、空置土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四是根据《关于在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要求中心城区和其他旗县区所在地城区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五是转发了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的督办函》,要求各旗县区及时增购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在确保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标的同时,充分发挥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的作用,切实提升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效率。
      2.加强督查检查。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督查检查,督促落实扬尘治理责任,抓实抓细扬尘治理工作。一是2020年1月6日至16日对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和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共检查40个建筑施工项目,排查扬尘治理相关问题隐患3条,下达限期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3份;二是4月14日至30日开展中心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围挡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使用、裸露土方苫盖、垃圾清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93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交办属地监管部门并要求督促整改到位;三是6月15日至25日开展了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共检查32个建筑施工项目,排查扬尘治理相关问题隐患3条,下达限期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3份;
1 中心城市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住建部门、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未能严格落实《赤峰市中心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不到位。 —— —— 市住建局 四是7月20日至8月6日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82个,排查扬尘治理相关问题隐患23条,下达限期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5份、暂停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3份;五是于9月20日至30日开展了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将《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查检查,共检查36个建筑施工项目,排查扬尘治理相关问题隐患28条,下达限期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1份,暂停施工隐患整改通知单2份;六是与市应急管理局、总工会、消防救援支队于10月15日至25日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联合检查,对《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赤峰市中心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区规范建设工程及空置土地围挡(墙)设置和广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20个建筑施工项目,排查扬尘治理相关问题隐患5条,下达限期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6份。经过集中检查整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效果明显。
    3.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执行《赤峰市建筑施工现场定型化设施制作参考标准》《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赤峰市中心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区规范建设工程及空置土地围挡(墙)设置和广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全面推广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化,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进而推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全面落实;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并将扬尘治理工作同安全标准化和绿色施工结合起来,多采用定型化、节能化、低成本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制,公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责任人等信息,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责任,强化扬尘预防管理。坚持典型引路,一是7月16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现场学习观摩交流会议,采取经验交流与示范带动相结合、现场观摩与宣讲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升建筑施工各方责任主体的扬尘防治意识和能力,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7月28日,承办了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办的“以党建统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暨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标准化培训”,通过经验分享、现场观摩的学习形式,提升一线监督管理人员的党性修养,拓宽监督人员的专业认知,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标准化常态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绿色施工管理。落实《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要求全市建筑施工项目部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将扬尘治理、绿色施工和安全生产同步推进、同步实施,落实建筑施工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充分发挥绿色施工在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推动作用,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既能满足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又能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2 中心城市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未能严格落实《赤峰市中心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市松山区片区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不到位。松山区碧海云台等小区工地路面未硬化。 市住建局 —— 松山区党委、政府 1.碧海云台小区扬尘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毕,工地地面已完成硬化处理,目前该小区已竣工,业主已入住使用。
      2.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控制,完善扬尘治理台账。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门的扬尘治理管理和考核制度,完善扬尘治理台账,建立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制度。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抓好裸露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做好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3.充分利用车辆冲洗装置、雾炮机、喷淋装置控制扬尘。全区建筑工地严格按照要求,周边设置围挡,主要通道全部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工地现场裸土、物料采取防尘网、防尘布覆盖、封闭措施等。截止目前累计苫盖裸漏土地9万余平方米,安装车辆冲洗设备75台,雾炮机75台,洒水车11辆,硬化绿化施工场地1.5万余平方米,喷淋装置2万余延长米。鼓励施工单位加大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防尘、降尘设施设备,加大扬尘整治力度。部分项目采用环绕式喷淋系统,场地采用洒水车降尘,有效抑制现场及周边扬尘。
    4.严格按照《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监管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审查,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高频率、大力度处罚,每年度组织不少于2次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对易导致扬尘污染的规模项目或基坑开挖阶段的项目,组织重点抽查;对扬尘污染大、现场条件差、防尘措施不到位的难点项目,提高检查和复查频率,督促整改到位。对扬尘整治不力造成污染的,依法进行处罚。
3 中心城市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未能严格落实《赤峰市中心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市红山区片区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不到位。红山区赤峰南高速出口外施工渣土露天堆存,一些运输物料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扬散。 市住建局 —— 红山区党委、政府 1.印发了《红山区住建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控措施,对全区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扬尘场地实施全面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的解决施工扬尘突出问题,建立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红山区共有在建项目92项,全部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将扬尘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一并开展,并将扬尘治理工作纳入《红山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促施工现场积极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将扬尘治理施工方案进行备案,建立扬尘治理台账92个,配备车辆冲洗装置92个,雾炮机109台,封闭围挡6500延长米,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为2.6万平方米。
      2.落实《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要求所有建筑施工项目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将扬尘治理、绿色施工和安全生产同步推进、同步实施,落实建筑施工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建立雨水收集装置,可用作进出车辆冲洗、路面喷洒及绿化浇灌,既能满足扬尘污染治理要求。
    3.严格落实《赤峰市中心城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红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物体及渣土运输车管理的通知》《红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整治扬尘污染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渣土运输公司的规范管理,更加完善渣土公司运输车辆的准入与退出机制。目前,辖区共有460台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通过验收,登记在册,更新新型环保密闭车辆113台,对22台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坚持以专项治理和长效管理为依托,定点监察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狠抓整治私排乱倒、沿途遗撒、带泥上路等问题,并在重点路段安装了30个高清摄像头。充分利用智慧指挥中心、城区渣土监控点、日常巡查、重点区域夜查等多种检查手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019年至今,共查处渣土违规排运60余次,处罚金11.06万元。同时加强街路机扫作业,截止目前,建成区域主次干道、辅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54%。红山区赤峰南高速出口外施工渣土露天堆存已经处理完毕,并实施常态化管理。
4 中心城市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未能严格落实《赤峰市中心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市元宝山区片区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不到位。 市住建局 —— 元宝山区党委、政府 1.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悬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监督电话公示牌”36块,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企业自发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控制,完善扬尘治理台账。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结合日常工程施工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扬尘治理及监控制度,实行扬尘治理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努力提高施工中环境管理效能,按工程进度逐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抓好裸露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做好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覆盖裸土5万余平米,安装车辆冲洗装置32个,雾炮机16台,洒水车3辆,硬化绿化2万余平方米,设置施工现场喷淋1800延长米。
      3.充分利用车辆冲洗装置、雾炮机、喷淋装置控制扬尘。全区建筑工地严格按照要求,周边设置围挡,主要通道全部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工地现场裸土、物料采取防尘网、防尘布覆盖、封闭措施等。鼓励施工单位加大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防尘、降尘设施设备,加大扬尘整治力度。有的项目采用环绕式喷淋系统,场地采用洒水车降尘,有效抑制现场及周边扬尘。
      4.严格按照《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监管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审查,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高频率、大力度处罚。共检查施工项目32项,对易导致扬尘污染的规模项目或基坑开挖阶段的项目,组织重点抽查;对扬尘污染大、现场条件差、防尘措施不到位的难点项目,提高检查和复查频率,督促整改到位。
5 中心城市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未能严格落实《赤峰市中心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市喀喇沁旗片区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不到位。 市住建局 —— 喀喇沁旗党委、政府 1.建立完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属地施工项目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及时上报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台账。各属地建筑施工现场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全封闭围挡,安装车辆冲洗车设施44个,建筑主体使用密目网进行了全封闭,施工现场裸土苫盖面积6.7万平方米,建筑材料进行了整齐堆放,对容易起尘的作业采取湿法作业,利用喷淋及雾炮等措施进行降尘,总计配备雾炮21台,洒水车3辆,硬化绿化2万余平方米,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喀旗住建局与各属地工程项目部签订了《喀喇沁旗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目标责任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责任,要求各个工程项目编制项目扬尘整治专项方案,明确扬尘治理的措施、责任和罚则,量化工地出入口设置标准,明确门岗的监管责任,制作扬尘整治责任公示牌44块,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上墙。
    3.已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划分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对施工现场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密封包扎上路。同时,园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
    4.对园区现有绿化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已绿化区域进行有效养护,并对遗漏位置进行花卉补植,补植面积为3万平方米。
    5.对西外环、机场路等主要道路进行破碎路面修复,整改面积5300平方米确保其硬化铺装完整性。
6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问题较多。住建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不足,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较多问题。 —— —— 市住建局 1.采取措施。市住建局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力度,督促全市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城镇污水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日常运营与管理,市住建局每年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和进行全市通报。
      2.整改工作落实情况。2020年5月15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以来,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此项问题,不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力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进行管理,持续推动各旗县区相关整改工作。2020年以来,市住建局多次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及考核工作,并对涉及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旗县区重点关注,专项督查督办。(1)建立污水处理运营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要求,于2020年9月、2021年1月,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供水、污水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赤建发公用字〔2020〕47号)、《关于开展全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检查的通知》(赤建发公用字〔2021〕6号),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再生水设施建设及推广使用、运行设施的检修维护及各工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污泥的处置及流向、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部分旗县区污水外理厂存在运行管理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旗县区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2020年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管理及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2020〕307号),要求各旗县区一是抓好对正在提标改造项目的管理,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同时确保改造期间进厂的污水能够得到有效处理;二是强化各污水处理厂实验室建设,提升检测能力,积极申请检测资质认证,加强人员配备,提升检测人员工作能力与素质;三是按照《赤峰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化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应急管理建设,未配备双回路供电或应急发电机组的污水处理厂要尽快配备齐全;四是在保障厂区安全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增加污水处理量,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水质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及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和住建部门报告;五是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机制,按时对设备和厂区进行消毒,防止粪口传播,同时做好厂区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7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问题较多。林西县除磷脱氮提标改造工程尚未完成,未达到《赤峰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计划》要求。2019年前三季度,林西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总氮达标率只有45.16%。 市住建局 —— 林西县党委、政府 1.督促组织实施对林西县生活污水厂进行技术改造工程招标工作,2020年4月15日内蒙古益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立子公司林西县益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4月22日起正式委托林西县益兴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并负责对生活污水厂因现有工艺及设备存在缺陷,导致出水总氮无法到达一级A排放标准进行的技术改造工程。本次技改工程规模为1.8万吨生产线,工程投资3294.65万元,设计出水指标为《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设计方案将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粗格栅、细格栅、水泵、砂水分离器进行维修,原有调节池一段进行调整,部分调节池改成初沉池,降低废水中悬浮物及COD、总磷的浓度,起到初沉池降低悬浮物的作用。在现有生物处理构筑物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的重点是强化脱氮工序,改造以现有的调节池+水解池+A/0生物处理系统为基础,在现有生物处理构筑物的基础上进行,充分挖潜现用构筑物的处理能力对处理工艺、水力条件、设备、运行控制等进行技术改造。本项目改造采用两级AO+高效沉淀池工艺。生活污水厂技术改造于2020年4月22日正式开工,   2020年6月30日技术改造工程完工,日处理污水量为1.4万吨,已实现出水达到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要求。
      2.林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定期到污水厂进行督查工作,查阅相关运行数据,要求运营单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生活污水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厂技术改造于2020年4月22日正式开工,   2020年6月30日技术改造工程完工,已实现出水达到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要求。
8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问题较多。克什克腾旗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改造工程尚未完成,未达到《赤峰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计划》要求。 市住建局 —— 克什克腾旗党委、政府 克什克腾旗经棚污水处理厂技改、污泥深度脱水及中水回用工程,位于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污水处理厂院内及南侧空地,总投资6214.18万元,占地525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处理厂技改、污泥处置及中水回用3个子项工程。技改工程设计规模为15000立方米/天,采用A/A/0+MBBR+A/0+絮凝沉淀+V型滤池+人工快渗采用主体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和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污泥深度脱水工程,每日处理绝干泥量为5.7吨,污泥经过深度处理后,含水率≤60%;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总规模为12000立方米/天,建设中水回用泵池、泵房和中水回用管网10.4千米。该项目于2019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年末完成技改工程进入调试阶段;   2020年4月中旬完成污泥深度脱水建设并投入使用;2020年5月中旬完成调试全指标达标排放;2020年6月经环保部门监测全指标达标排放。2020年9月克什克腾旗污水处理厂交由第三方内蒙古环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水工程2020年6月完成泵站建设,中水管网于2020年9月办理完成林草手续后开工建设,2020年11月末竣工,完成中水管网建设11公里。目前环保验收工作已完成,正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9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问题较多。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改造工程尚未完成,未达到《赤峰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计划》要求。2019年前三季度,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总氮达标率只有51.22%。 市住建局 —— 元宝山区党委、政府 针对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总氮出水不达标排放问题,实施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2018年初编制技术改造设计方案,增设初沉调解池、中间水池、高密度池,对原百乐克工艺改造,增设缺氧段、后置反硝化与化学除磷组合及除臭工艺,项目投资2470.91万元,2018年9月26日完成工程EPC招投标,2018年12月完成环评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程设计。2019年4月15日开工,2019年10月初沉调解池、中间水池、高密度池建设工程完工,完成南侧生物池改造及设备安装,10月23日污水处理进出口在线监测设备向市环保局在线数据中心申请停运,获得批准,10月24日南侧运行线进水调试运行,2020年3月13日至今出水已稳定达标排放,4月1日正式上传数据。2019年完成工程量的90%,2020年4月7日复工进行北侧生物池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2020年8月30日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1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问题较多。阿鲁科尔沁旗污水处理厂中水工段未按要求建设消毒设施。 市住建局 —— 阿鲁科尔沁旗党委、政府  原环评批复中水消毒工艺为二氧化氯消毒,提标改造后根据环境监理报告已将消毒工艺改为紫外线消毒,中水出水管道从综合泵房车间连接到紫外线消毒车间,实现中水尾水段与污水尾水段合并统一通过在外线消毒间经紫外线消毒后排放,并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11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问题较多。巴林右旗污水处理厂擅自变更消毒工艺,消毒能力减弱,无法实现稳定运行。 市住建局 —— 巴林右旗党委、政府 1.立行立改,改变加药工艺,由原来的手动加药为机器加药,使消毒计量使用更加科学,消毒工艺更加规范。
      2.实施冬季保温工程解决低温水对生化反应的影响,并通过投加适量药剂,逐步实现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要求的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使排放标准做到常态化。
12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问题较多。已完成提标改造的翁牛特旗污水处理厂依靠人工投药除磷脱氮,无法精准控制用量,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019年前三季度,翁牛特旗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总氮达标率只有20.08%。 市住建局 —— 翁牛特旗党委、政府 乌丹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将现有的A2/O工艺改造为“调节池+A2/O+AO+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并采用机械加药保证总磷、总氮达标排放。项目总投资1455.3730万元。2020年5月开工建设,9月完成设备安装并进入调试阶段,10月调试完成,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13 城镇雨污分流不彻底。住建部门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力度不够。 —— —— 市住建局 1.采取措施。市住建部门加快推进和指导旗县区做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改造工作。督促各旗县区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计划》和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建管网实行雨污分流。
      2.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此项问题,加快推进和指导旗县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改造工作,持续推动各旗县区相关整改工作。按照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住建部城建司《关于雨污分流改造和市政管网溢流的复函》的精神和要求,“国家未要求必须将现状合流制管网全部改造为分流制管网,也无完成年限和范围要求;雨污分流改造不是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的唯一途径”;根据国家和住建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雨污分流改造按时序逐步推进。
    (1)摸清现状,推进各旗县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2020年5月和7月,印发了《关于报送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情况的通知》(〔2020〕1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管理及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2020〕307号),组织督促各旗县区全面摸查建成区内排水管网系统建设现状,对整个区域的雨水系统与污水系统进行合理规划,并报送管网建设数据、图纸以及十四五建设计划,积极推动旗县区启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消除管网空白区,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和收集。2021年1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的提醒函》,督促各旗县区按照国家和住建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时序逐步推进现状合流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处理好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与现状雨污分流区域的合理衔接;并要求除红山区、松山区、喀喇沁旗外,整改时限为“立行立改”的其他9个旗县区应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销号。截至5月18日,已有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元宝山区等6个旗县区完成整改,申请销号材料已报送市住建局,待实地核查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予以销号。(2)聚焦中心城区,全力攻克雨污分流改造,最大限度减少污水溢流。2015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发布实施以来,我市城市新建区域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制,并于2017年启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投资11.13亿元,随新建道路敷设雨水管线72.4公里,既有合流制管网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00.4公里。市住建局将继续督促红山区、松山区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雨季或汛期雨污水溢流。2021年中心城区计划投资6亿元,实施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32.5公里。其中红山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7条街路,新建雨水管网6.5公里,雨水泵站3座;新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14条街路,新建雨水管网26公里。截至2021年5月18日,清河路、哈达西街已开工建设,已铺设雨水管线1090m,污水管线410m;松山区9条道路已完成13.8公里管网铺设,其中锦山路已通车,其他路段正在水稳铺设和养生。
14 城镇雨污分流不彻底。阿鲁科尔沁旗城关镇没有完全实现雨污分流。降雨量较大时,污水处理厂关闭进水阀门,生活污水通过超越管线直排入河,对流域水质存在较大影响。 市住建局 —— 阿鲁科尔沁旗党委、政府 1.为使天山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顺利完成,阿旗住建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2.2020年已完成施工建设道路共7条,新建雨水管网共13170米。下一步,按照国务院《水十条》、住建部城建司《有关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管网溢流有关问题的复函》要求,并根据整改方案设定的整改目标,随着城镇道路的翻修、新建,同步规划、逐步实施雨水管网建设。
15 城镇雨污分流不彻底。巴林左旗城关镇没有完全实现雨污分流。降雨量较大时,污水处理厂关闭进水阀门,生活污水通过超越管线直排入河,对流域水质存在较大影响。 市住建局 —— 巴林左旗党委、政府 2020年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沙里街、乾德路、文化路、白音诺尔街、白音诺尔路、清河街、北新街西段等路网改造过程中实施了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目前沙里街、乾德路、文化路、白音诺尔街、白音诺尔路、清河街、北新街西段等均已完工,实际铺设雨水管网4864.86米、污水管网4865.04米。下一步,按照国务院《水十条》、住建部城建司《有关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管网溢流有关问题的复函》要求,并根据整改方案设定的整改目标,随着城镇道路的翻修、新建,同步规划、逐步实施雨水管网建设。
16 城镇雨污分流不彻底。林西县城关镇没有完全实现雨污分流。降雨量较大时,污水处理厂关闭进水阀门,生活污水通过超越管线直排入河,对流域水质存在较大影响。 市住建局 —— 林西县党委、政府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林西县住建局成立了市政工程专项推进小组,多次召开重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议、重点市政工程推进会议,针对反馈意见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特别是前期筹备、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突出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加快实施,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2.稳步推进,全力推动整改落实。2018年实施城南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配套建设雨污水管网工程,其中滨河南路雨水管网1299.23米,污水管道2759.66米。2019年实施林西县城市提升改造工程:其中冷山街新建雨水管道778.71米,污水管道561.21米;岳各庄市场路新建雨水管道1920.68米,污水管道1646.5米,春蕾街道路新建雨水管道长684米。2020年实施林西县工业园区工贸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经四路雨水管道长度705米,污水管道长度779.5米;经五路雨水管道长度730米,污水管道长度760.7米。纬十七街道路工程:雨水管道长度420米,污水管道420米。
    3.下一步林西县政府按照国务院《水十条》、住建部城建司《有关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管网溢流有关问题的复函》要求,并根据整改方案设定的整改目标,将继续加大重点市政道路建设和老旧街道改造力度。2021年新建林西县城区污水管道工程,雨水1800米,污水4600米,项目已于4月份进场施工,截止目前,已完成雨水管道100米、污水管道500米施工,预计10月份全部完成。
17 城镇雨污分流不彻底。克什克腾旗城关镇没有完全实现雨污分流。降雨量较大时,污水处理厂关闭进水阀门,生活污水通过超越管线直排入河,对流域水质存在较大影响。 市住建局 —— 克什克腾旗党委、政府 克旗住建局加快推进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城市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18年8月中旬开工建设,2019年完成雨水主管线敷设约9公里,同时翻新建设了全部雨水收集井;同年敷设污水管网2.5公里,2020年年末该项目全部竣工,目前已经全面投入使用。经棚镇河东区城镇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下一步,克什克腾旗政府按照国务院《水十条》、住建部城建司《有关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管网溢流有关问题的复函》要求,并根据整改方案设定的整改目标,随着城镇道路的翻修、新建,同步规划、逐步实施雨水管网建设。
18 城镇雨污分流不彻底。翁牛特旗城关镇没有完全实现雨污分流。降雨量较大时,污水处理厂关闭进水阀门,生活污水通过超越管线直排入河,对流域水质存在较大影响。 市住建局 —— 翁牛特旗党委、政府 1.2019年翁牛特旗通过实施重点市政道路工程,其中结转工程:翁牛特旗海拉苏大街东通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2400米、雨水管网约2400米;响水路开通工程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1750米、雨水管网约1750米;清泉路北通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1600米、雨水管网约1600米。新建工程:乌丹路南通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428米、雨水管网约428米。2020年翁牛特旗通过实施重点市政道路工程,其中结转工程:翁牛特旗海拉苏大街东通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2400米、雨水管网约2400米;响水路开通工程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1750米、雨水管网约1750米;清泉路北通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1600米、雨水管网约1600米。新建工程:翁牛特旗阿什罕大街东通工程新建污水管网1168.23米、雨水管网1168.23米;格日僧大街东通工程新建污水管网1212.83米、雨水管网1212.83米;柳林路北通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1602米、雨水管网约1602米;全宁路北通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1775米、雨水管网约1775米;乌敦套海大街东通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897米、雨水管网约897米。共计完成雨水管网12108.06米,污水管网12108.06米。截止目前清泉路北通工程、响水路开通工程、乌丹路南通工程、阿什罕大街东通工程、格日僧大街东通工程已全部竣工,且都完全做到了雨污分流;海拉苏大街东通工程涉及200多米征拆问题,其余路段全部完工;柳林路北通工程已完成路面、行道树、人行道工程,目前该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工作;全宁路已完成水稳层工程,准备施工黑色路面的面层工程;乌敦套海大街东通工程拆迁100多延长米的路段已在政府、街道、拆迁办的协调努力下已开始施工。目前施工管道工程。
    2.持续加大对老旧街路改造力度,通过实施响水路道路改造工程1750米有效解决城区内涝问题。下一步,翁牛特旗政府按照国务院《水十条》、住建部城建司《有关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管网溢流有关问题的复函》要求,并根据整改方案设定的整改目标,随着城镇道路的翻修,同步规划、逐步实施雨水管网建设。
19 城镇雨污分流不彻底。元宝山区城区没有完全实现雨污分流。降雨量较大时,污水处理厂关闭进水阀门,生活污水通过超越管线直排入河,对流域水质存在较大影响。 市住建局 —— 元宝山区党委、政府 实施内环西路南延道路工程,新建雨污分流管线959.94米,2019年5月1日开工,2020年1月15日竣工验收;实施宝山路南延工程新建雨污分流管线9707米,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15日竣工验收;实施内环南路延伸道路工程,新建雨污分流管线3279.38米,2019年6月1日开工,2020年10月25日竣工验收;实施平庄城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雨水管网工程(改造),新建雨水主管线570米,支管线610米,已于2021年4月15日开工,目前管线工程铺装已完成,道路路面恢复240米,正在进行桥梁加固,计划2021年8月20日竣工。下一步,元宝山区政府按照国务院《水十条》、住建部城建司《有关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管网溢流有关问题的复函》要求,并根据整改方案设定的整改目标,随着城镇道路的翻修、新建,同步规划、逐步实施雨水管网建设。
20 城市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住建部门对城市垃圾填埋场疏于监管,对渗滤液积存、地下水监测超标等问题未给予足够重视,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 —— 市住建局 1.采取措施。市住建局加大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工作督导力度,督促指导各旗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安装或整改渗滤液处理设施,实现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用,减少渗滤液池内渗滤液存量,渗滤液水位符合设计标准。定期抽查地下水、渗滤液等环保指标项目监测检测报告。
      2.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此项问题,不断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监管力度,并于2020年8月25日印发了《赤峰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程》,分别从工艺运行、设备车辆、填埋场监测与检测等7项主要内容规范1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8月27日,组织12个旗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负责人在元宝山区大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召开了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现场会,并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渗滤液处理最新技术;同时持续对各旗县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进行调度,每月抽查环保指标项目检测报告,对检测报告不合格以及对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进展缓慢的旗县区进行现场督导、下达督办函或进行通报。
    市住建局已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完成整改,确认销号。
21 城市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中心城区垃圾填埋场虽建有渗滤液处理设施,但不能长期稳定运行,渗滤液大量积存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市住建局 —— 红山区党委、政府 1.反渗透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期内(受天气和露天场地影响,运行期为每年5到9月),平均日运行18小时,平均日处理75吨渗滤液,符合环保相关标准和要求。
    2.已建成填埋区浓缩液回灌设施,渗滤液通过喷淋系统回灌,收集池水位下降至安全水位线以下,已解决渗滤液大量积存现象。
22 入河排污口监管不到位。水利部门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查处不严,入河水质未能得到有效监管。按照《赤峰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5月14日起,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能正式划转至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随后排查出全市入河排污口共140个。水利部门作为原入河排污口主管单位,在2017年的核查工作中仅排查出入河排污口61个,未发现其它已设置多年的入河排污口;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仅做登记处理,未积极完善其设置审批手续。 ——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 1.“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按照《赤峰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5月14日起,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能正式划转至生态环境部门。自2019年8月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旗县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2019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复核的通知》(赤水治办〔2019〕11号),要求各地区结合水利部门移交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统计情况、全市入河排污口初步摸排情况,进一步校核、补充、完善了我市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截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核实确认各类排污口217个,最终核实确认237个。
      2.“制定印发《赤峰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对排查出的现有入河排污口开展分类整治”。2020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并报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赤峰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按照“一口一策、一口一档、一口一标识”的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城镇生活污水、工业企业、市政雨水等类型的入河排污口提出分类整治要求,通过“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减少排污口数量、降低入河排污量,努力改善水质。
    3.“入河排污口设置排放信息公示牌,实施排污信息公示”。为统一全市入河排污口公示牌样式,保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赤峰市入河排污口公示牌制作设置规范》,对入河排污口公示牌设置位置,所用材质、样式、内容等作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在用的84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公示牌设置。
      4.“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赤峰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中,明确提出各旗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按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目前,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信息模块建设,旗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已定期将入河排污口监测信息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5.“按照‘一口一档’的要求,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市生态环境局按“一口一档”要求,已对排污口的基本信息、坐标、照片、影像资料、监测报告等资料进行存档,初步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档案的建立,并根据行业管理及情况变化对入河排污口档案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22 入河排污口监管不到位。水利部门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查处不严,入河水质未能得到有效监管。按照《赤峰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5月14日起,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能正式划转至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随后排查出全市入河排污口共140个。水利部门作为原入河排污口主管单位,在2017年的核查工作中仅排查出入河排污口61个,未发现其它已设置多年的入河排污口;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仅做登记处理,未积极完善其设置审批手续。 ——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 6.“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河道内消力设施的布局、设计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城镇建成区排污口截污纳管、城镇市政排污口整治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我市入河排污口根据《赤峰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要求已全面开展整治。市水利局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问题完成整改,成立督导组,下发检查通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督导旗县区落实,为配合进一步做好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各旗县区水利局对排污口建设消力设施开展了技术指导工作,如阿旗水利局联合阿旗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对入河排污口处建设消力设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克旗水利局对黄岗铁矿、金都矿业等企业排污口进行了实地指导,对入河排污口建设消力设施工作提出了合理建议。市住建局加快推进和指导旗县区城镇市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旗县区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对雨污合流的排放口采取雨污分流改造或截污纳管整治工作。2020年5月和7月,市住建局分别印发了《关于报送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情况的通知》(〔2020〕1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管理及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2020〕307号),组织督促各旗县区全面摸查建成区内排水管网系统建设现状,对整个区域的雨水系统与污水系统进行合理规划,并报送管网建设数据、图纸以及十四五建设计划,积极推动旗县区启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2020年全市新建雨污分流雨水管线约114km。市住建局梳理了各旗县区城镇市政排放口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溢流口和部分乡镇生活污水排放口整改清单,积极督促各旗县区按要求、按时限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市87个城镇市政入河排污口中,已完成整改32个;其他55个入河排污口中,视频监控设备正在进行安装或采购工作,23个公示牌已安装完毕,33个公示牌正在制作中。25个乡镇生活污水排污口中,11个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沟渠建设并投入使用,4个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完工准备试运行,其他10个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督促各工业园区环保整改过程中,多次对园区管委会、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等提出要与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入河排污口对接工作,对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预留入河排污口等工作及时与水利、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沟通,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工业园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针对第74项“入河排污口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市级各部门已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治措施,达到销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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