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6月21日,全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五批涉及赤峰市6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阶段性5件,已办结1件,立案处罚2家。
截至6月21日,全市已对2-15批83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29件、阶段性办结50件、未办结4件,责令整改8家、立案处罚11家、罚款9360元。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