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6月23日,全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七批涉及赤峰市11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8件、阶段性办结3件,立案处罚4家。
截至6月23日,全市已对2-17批98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40件、阶段性办结54件、未办结4件,责令整改8家、立案处罚15家、罚款9360元。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