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6月28日,全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二批涉及赤峰市6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5件,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1家。
截至6月28日,全市已对2-22批122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59件、阶段性办结58件、未办结5件,责令整改10家、立案处罚38家、罚款56914元。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2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