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7月2日,全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六批涉及赤峰市7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4件,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3家。
截至7月2日,全市已对2-26批152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76件、阶段性办结70件、未办结6件,责令整改14家、立案处罚42家、罚款56914元。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