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7月3日,全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27批涉及赤峰市10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5件、未办结1件,立案处罚3家。
截至7月3日,全市已对2-27批162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80件、阶段性办结75件、未办结7件,责令整改14家、立案处罚45家、罚款56914元。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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