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7月6日,全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30批涉及赤峰市8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2件。
截至7月6日,全市已对2-30批185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16件、阶段性办结61件、未办结8件,责令整改16家、立案处罚55家、罚款251865.88元。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