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4月26日我局分别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6-8357749
通讯地址: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024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形式 |
1 | 赤峰犇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回收冶炼项目 | 赤环审字[2024]6号 | 2024年4月26日 | 报告书 |
环评批复提取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kNoPRqugtiK9sEf1yAVXw
提取码:04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