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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元宝山区分局积极开展汛前隐患排查 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

发布日期:2024-05-24 17:00 来源:元宝山区分局

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切实加强汛前水环境质量监管,确保汛期河湖水质不因人为污染出现恶化反弹,为完成全年水环境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元宝山区分局组织开展了汛前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组织各镇乡街道等部门开展汛前问题排查整治。制定下发文件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产业园服务中心,各污水处理厂抢抓汛期到来之前的黄金时段,排查清理雨水管道、函闸、沟渠和坑塘等处积存污水、垃圾,对河道及沿岸垃圾、畜禽粪污等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共排查河道135.69公里,入河排污口10个,排查雨污管网长度60公里,清除垃圾511方;针对汛期雨污溢流问题,辖区内3家污水处理厂严格检查进出水闸板、雨污溢流口闸门等设施设备,并进行及时维修,坚决遏制污水厂进水闸板不能正常开启,溢流口开启后关闭不严泄露等问题发生。 

二是完成全区10个在用入河排污口执法巡查工作。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宝山区大队对辖区内在用的10个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执法巡查,重点检查入河排污口设施损坏情况及入河口周边河道情况,叮嘱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排放口除暴雨情况下不得开启排水,其他企业全面做好汛期环境隐患防范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汛期预防隐患到位,入河水质达标。

三是加强汛期断面水质监测监管。为确保我区国控断面小南荒和大北海汛期水质达标,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元宝山区分中心每月1至10日对辖区内入河口开展监督监测,同时对国控断面及出入境断面按照“9+X”的指标要求开展加密监测。

四是严格涉水污染源达标执法监管。有效利用“双随机”监管平台,建立与水利、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与住建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积极推动重点涉水企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提高远程监管能力。对排水企业加强监管力度,采用非现场检查(在线监控)、夜间检查、节假日突击检查、执法和监测联合检查等方式强化涉水企业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确保重点涉水企业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