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我局对赤峰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调整,现对相关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赤峰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