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赤峰市市本级、市高新区管委会及各旗县区分局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和审批统一使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http://eia.lem.org.cn/#/eia)”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赤峰市)选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线办理(http://zwfw.nmg.gov.cn/OrgItem_index?regionCode=150400000000&orgCode=11150400011563829G&record=istrue)
2.通过赤峰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chifeng.gov.cn)中的“在线审批-网上服务”模块进行跳转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赤峰市)进行办理。
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现随公告附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