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是法定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首日。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落实自治区年度普法工作部署,近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在红山区长青公园组织开展线下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统筹局机关党组织、各业务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及红山区、松山区分局骨干力量,现场分设不同环保业务普法咨询台,面向广大市民集中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提供一对一环保政策解读、环保疑难咨询解答服务。

各业务工作人员立足主责主业精准开展宣讲服务:机关党组织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法规科聚焦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重点解读核心实务条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一线查办的真实环境违法案例以案释法。
水、大气、土壤、固废、生态、环评业务科室分别围绕分管领域环保法规答疑解惑;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普及环境监测专业知识,细致讲解监测数据在日常环境管理、行政执法核查中的关键支撑作用;红山区、松山区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回应群众身边扬尘、噪声、养殖污染等民生环境诉求。

现场工作人员文明有礼接待来访群众,细致开展法条科普与政策讲解,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送到基层群众身边。本次活动以主题党日为载体,统筹开展普法宣讲与便民志愿服务,实现党建引领、法治宣传、公益服务深度融合。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为重要契机,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教工作,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多措并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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