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遥感监测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置的通告》,现将2026年4-7月机动车遥感监测中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信息公示如下(见附件)。
2026年4-7月遥感监测排放不合格车辆共101辆,请涉及车辆尽快维修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具体办理流程见《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遥感监测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置的通告》(http://sthjj.chifeng.gov.cn/xwdt/tzgg/202512/t20251219_2699887.html)。
附件:2026年机动车遥感监测中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信息(第三批)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7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93号